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资讯
›
法律要闻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方舟子妻子告教授侵权胜诉 称有损名誉获赔1万元
2014-5-6 10:56:44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1124
正在更新加载主题内容的条文数据,请您耐心等候一下....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来源:京华时报 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诉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昨日,海淀法院通报一审判决孙海峰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1万元。
原告刘菊花称,自己是新华通讯社记者,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之妻。孙海峰是新浪微博加V认证账户“孙海峰”的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微梦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网站经营者。孙海峰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大量针对刘菊花的内容,其中包括,自己曾是保姆、“新华社造假记者刘菊花”等。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仅仅指称某人有保姆经历,未必导致其名誉受损。但是,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显然是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必将导致刘菊花名誉受损。孙海峰辩称这转自网络,但其在进一步传播之前,未履行相应审核义务,没提交证据证明,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侵权。孙海峰称刘菊花是“网络谣言的作者”等,但没对其宣称的事实提供相应证据。
对于微梦公司,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在收到起诉状后,其及时删除了起诉状载明的微博,已履行适当法律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海淀法院认为,孙海峰的侵权行为不可避免地将对刘菊花个人名誉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且采用赔礼道歉方式不足以弥补此种伤害,故判孙海峰向刘菊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记者张淑玲)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来源:京华时报 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诉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昨日,海淀法院通报一审判决孙海峰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1万元。
原告刘菊花称,自己是新华通讯社记者,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之妻。孙海峰是新浪微博加V认证账户“孙海峰”的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微梦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网站经营者。孙海峰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大量针对刘菊花的内容,其中包括,自己曾是保姆、“新华社造假记者刘菊花”等。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仅仅指称某人有保姆经历,未必导致其名誉受损。但是,孙海峰宣称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显然是对刘菊花个人能力和品行的否定,必将导致刘菊花名誉受损。孙海峰辩称这转自网络,但其在进一步传播之前,未履行相应审核义务,没提交证据证明,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侵权。孙海峰称刘菊花是“网络谣言的作者”等,但没对其宣称的事实提供相应证据。
对于微梦公司,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在收到起诉状后,其及时删除了起诉状载明的微博,已履行适当法律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海淀法院认为,孙海峰的侵权行为不可避免地将对刘菊花个人名誉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且采用赔礼道歉方式不足以弥补此种伤害,故判孙海峰向刘菊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记者张淑玲)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