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9-24 20:44: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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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员备案】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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