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7:4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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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牌诊所在为病人治疗后造成突发性耳聋。记者昨日从福田区法院了解到,法院不仅判处“游医”赔偿患者经济损失近5万元,另外还要求其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黑诊所看病双耳失聪罗某原本在湖南攸县有行医执照,后在福田区黄岗吉龙二村开了一间小诊所,但他并没有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和注册,属无牌诊所。1999年9月19日,患者熊某因发烧到被告开设的诊所就医,罗某开具了药并给他输液。输液后约两个小时,熊某出现意识渐模糊不清、两耳听力下降等症状,罗某赶紧把熊某送到彩田医院抢救。彩田医院诊断患者症状为上呼吸道感染、低血容量性休克和突发性耳聋。2000年10月9日,攸县人民法院法医受该县城关司法所的委托,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鉴定熊某损伤属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伤残级别为七级。熊某将罗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计18万多元,以及8万元的精神赔偿。跨地行医未登记非法
  福田法院审理后认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许可证》。被告罗某虽持有《医师资格证书》,但在福田执业时并未取得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其行为属于非法行医。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罗某赔偿原告熊某医疗费5000元、伤残补助费42324元以及其他损失共计48938元;另外,其非法诊治确实给患者造成极大精神痛苦,法院酌情判其支付3万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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