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0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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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刘女士买了一条38元的棉被,却使她身患皮肤病,痛苦万分。法律最终主持公道,经法院审理,判决出售“黑心棉”的老板赔偿刘女士精神抚慰金等三千余元。
  2001年3月,37岁的刘女士在蓝田农民费某所开的商店花38元购买了一套新被褥。使用这套被褥后,刘女士就感到自己身体不适。经检查,医院诊断刘女士患上了多种疾病和皮肤病,先后花去医疗费用千余元。而刘女士的病症与她使用的棉被中有垃圾棉有关。刘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后,工商部门对商店进行检查,并销毁了刘女士所购的“黑心棉”棉被。随后,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费某索赔医疗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费等共八千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费某出售的“黑心棉”导致刘女士患病,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费某赔偿刘女士医疗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三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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