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0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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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2月9日电 昔日一对恋人一起参加福利彩票摸奖活动,中得大奖。两人分手后为该奖金的所有权问题争论不休。无奈之下,男方诉诸法律,遂形成大冶市第一例彩票纠纷案。近日,大冶法院已将该案审结。
  2002年“5.1”长假期间,大冶市人民政府在城关黄狮海街举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活动”。大冶市某镇的一对青年男女黄杰、白梅(二人均为化名)5月5日也相约去碰碰运气。黄杰先用10元钱买了5张彩票,其中一张中了末等奖一元钱,他便将这一元钱递给白梅,让她再试试手气,白梅于是自己再拿出一元钱,抽了一张彩票,竟中得三等奖,奖金为人民币9999元,两人喜不自禁。黄杰上台以自己的名义作了领奖登记,并经大冶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然后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取款手续。处于热恋之中的黄杰毫不犹豫地将这笔钱交给了女友。
  孰不知世事难料,黄杰、白梅二人此后感情不和,终至分道扬镳。黄杰多次向白梅索要奖金的一半即5000元,怎奈二人存在意见分歧,白梅迟迟未答应,黄杰遂向大冶法院铜矿法庭起诉,要求白梅返还不当得利,并向法庭提供了与黄杰、白梅均相识的,证人的证言。铜矿法庭对此案很快进行了开庭审理。庭上,双方及其律师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白梅及其律师认为:在摸奖过程中,黄杰给白梅的一元钱属赠予行为,中奖后,白梅因未带身份证,才让黄杰上台领奖,二人并未就奖金如何划分进行协议,且黄杰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此笔奖金仍在女方手中,请求法庭驳回黄杰的起诉。黄杰的律师亦认为对方的观点缺乏证据。
  为尽可能地消除双方的抵触心理,铜矿法庭对该案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由白梅在2002年12月1日之前付给黄杰人民币1500元。
  近日,大冶法院铜矿法庭已将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一场恩怨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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