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0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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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亲不如近邻。然而这两家邻居因为用水问题,打了3场官司。
  丽丽家没有用水,水表却转得欢,她怀疑是楼上的大华家偷水所致。便找到居委会、单位、派出所,要求查清。2002年1月31日晚,她在楼下散步,同大华不期而遇。大华指着她鼻子高声叫骂,随后将她打伤。
  丽丽将大华告上了丰台区法院。法院判决大华承担赔偿责任。大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大华又以丽丽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丽丽告到了丰台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丽丽无端怀疑大华偷水,经有关部门检查,未发现供水管道异常。丽丽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大华有偷用自来水的行为。所以,构成对大华名誉权的损害。遂判决丽丽给付大华精神抚慰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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