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实务
›
法学理论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论股票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
2014-9-9 21:51:47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909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赵维加
一、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
二、股票投资与金融消费者
三、股票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
论股票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pdf
注释:
吕炳斌:《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之构建》,《金融与经济》2010年第3期。
前引,吕炳斌文。
何颖:《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原则》,《法学》2010年第2期。
[美]George J. Benston:“Consumer Protection as Justification for Regulating Financial-Services Firms and Products”,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Volume 17, Number 3,277。
叶林、郭丹:《中国股票法的未来走向—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
转引自刘宝强:《创业板创富遭质疑—三专家四项建议治顽症》,《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9月7日。
股市中素有7人亏2人赚1人平或7人亏1人赚2人平之说,且为许多作者所引用,如张炜在2011年5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的《当前股市难以承受资本利得税》,和苏渝在2011年5月3日《京华时报》发表的《征资本利得税是杀鸡取卵》等文章中都有“投资者一赚二平七亏”的表述。
基于借鉴美国CFPA法案关于消费者定义考量,即“任何个人或者为了个人利益代表个人的代理人、信托人或者代表”。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法案》CFPA法案第1002条。
郭丹:《金融消费者之法律界定》,《学术交流》2010年第8期。
2011年12月1日,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首次就资本市场发表公开演讲时表示:“尽管国内外许多权威研究机构一致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蕴藏着罕见的增长潜力,但是低收入人群和以退休金为生的人群就可能不太适宜参与其中,应当建议他们更多考虑风险较低的投资和储蓄工具。”
从原股票面值均为100元到面值基本为1元的过程明显地反映了管理层希望低收入人群也能参与其中。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达到国企改制、减少通胀等上述股票市场的目标。
参见张曙光:敢问“适合散户股民投资的股市”路在何方—设立“散户板”、致郭树清主席的建言书讨论稿,载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tockaritele/20120822/17241292335 1.shtml, 2012年10月2日。
如《和讯》2010年6月9日发布郭士英的《从招商股票大幅破发反思新股发行制度伪市场化须尽早终止》和《市场瞭望》]2010年3月发布的《新股发行制度应弃伪市场化》等文章采用“为市场化”表述。
巴曙松、牛播坤:《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管改革重点》,《西部论丛》2010年第4期。
[日]玲木深雪:《消费生活论—消费者政策》,张倩、高重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英国经济学家Michael Taylor的“双峰”理论认为,金融监管存在两个并行目标,一是审慎监管,旨在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发生系统性危机或金融市场崩溃;二是保护消费者权利,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和减少消费者受到欺诈和其他不公平对待。
郭琛:《美国金融消费者单边保护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投资研究》2010年第7期。
李文华、邝星:《中国证券监管与证券投资者保护有关法律问题研究—以美国金融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为镜鉴》,《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现阶段可考虑非常设的会议制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SEC. 1031(b)。 出处:《东方法学》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赵维加
一、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
二、股票投资与金融消费者
三、股票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
论股票投资金融消费者保护.pdf
注释:
吕炳斌:《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之构建》,《金融与经济》2010年第3期。
前引,吕炳斌文。
何颖:《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原则》,《法学》2010年第2期。
[美]George J. Benston:“Consumer Protection as Justification for Regulating Financial-Services Firms and Products”,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Volume 17, Number 3,277。
叶林、郭丹:《中国股票法的未来走向—关于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
转引自刘宝强:《创业板创富遭质疑—三专家四项建议治顽症》,《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9月7日。
股市中素有7人亏2人赚1人平或7人亏1人赚2人平之说,且为许多作者所引用,如张炜在2011年5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的《当前股市难以承受资本利得税》,和苏渝在2011年5月3日《京华时报》发表的《征资本利得税是杀鸡取卵》等文章中都有“投资者一赚二平七亏”的表述。
基于借鉴美国CFPA法案关于消费者定义考量,即“任何个人或者为了个人利益代表个人的代理人、信托人或者代表”。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法案》CFPA法案第1002条。
郭丹:《金融消费者之法律界定》,《学术交流》2010年第8期。
2011年12月1日,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首次就资本市场发表公开演讲时表示:“尽管国内外许多权威研究机构一致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蕴藏着罕见的增长潜力,但是低收入人群和以退休金为生的人群就可能不太适宜参与其中,应当建议他们更多考虑风险较低的投资和储蓄工具。”
从原股票面值均为100元到面值基本为1元的过程明显地反映了管理层希望低收入人群也能参与其中。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达到国企改制、减少通胀等上述股票市场的目标。
参见张曙光:敢问“适合散户股民投资的股市”路在何方—设立“散户板”、致郭树清主席的建言书讨论稿,载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tockaritele/20120822/17241292335 1.shtml, 2012年10月2日。
如《和讯》2010年6月9日发布郭士英的《从招商股票大幅破发反思新股发行制度伪市场化须尽早终止》和《市场瞭望》]2010年3月发布的《新股发行制度应弃伪市场化》等文章采用“为市场化”表述。
巴曙松、牛播坤:《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监管改革重点》,《西部论丛》2010年第4期。
[日]玲木深雪:《消费生活论—消费者政策》,张倩、高重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英国经济学家Michael Taylor的“双峰”理论认为,金融监管存在两个并行目标,一是审慎监管,旨在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发生系统性危机或金融市场崩溃;二是保护消费者权利,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和减少消费者受到欺诈和其他不公平对待。
郭琛:《美国金融消费者单边保护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投资研究》2010年第7期。
李文华、邝星:《中国证券监管与证券投资者保护有关法律问题研究—以美国金融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为镜鉴》,《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现阶段可考虑非常设的会议制机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SEC. 1031(b)。 出处:《东方法学》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司法解释
案例分析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