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5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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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成都成华区法院对首个“骂死人”官司作出一审判决:黄秀琼赔偿死者2700 元经济损失。死者丈夫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向成都中院上诉。
  今年10月5日上午,保和乡杨柳村4组村民黄秀琼和蒋乃平的妻子李秀珍吵架,当晚8时许,两人再次吵闹。在这一过程中,李突发“脑溢血”当场倒地死亡。事发后,蒋乃平一纸诉状将“骂死自己老婆”的黄秀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黄赔偿各种损失2.4万余元。
  成华区法院认为,李秀珍的死亡,与黄发生吵架不是导致其身体发生病变的直接原因,因此其死亡结果应当主要由自己承担。但黄秀琼的行为间接促使了李秀珍发生脑溢血,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判令其赔偿死者2700 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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