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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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霍精锐 吕志豪) 七名无业青年结成盗窃团伙,在不到一年半年时间内,窜至邻县城区,几乎摸遍了大街小巷,先后盗窃79起,闹得居民人心惶惶。7月22日,该七名盗窃团伙成员站在了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被告人金正海、冯建刚、金正涛、刘晶、黄春、付长红系河南省潢川县人,被告人王海洋系河南省宜阳县人。金正海、冯建刚、刘晶、黄春、王海洋均有盗窃前科;其中刘晶、黄春、王海洋均因漏罪在服刑期间被解回固始,再次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6年10月底至2008年4月1日,上述七被告人以其中三、四人结伙驾车盗运的方式,窜至固始县城区居民住宅或家属院,采取翻墙入院或剪断防盗窗方式入室行窃。盗窃物品除人民币和外币外,还有金银首饰、古玩玉器、粮票、布证、电脑、手机、相机等,价值73万余元。2008年4月1日晚19时许,被告人金正海、冯建刚、金正涛、付长红在固始县城区将军路西侧尹某家盗窃时,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将在此放风的金正涛抓获,其余三人驾车向潢川方向逃窜至固始县胡族铺镇路段时,被闻讯在该处设卡堵截的民警抓获。
  庭审中,七被告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宜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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