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0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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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得丑星官司的臧天朔胜诉后却一直未得到一声道歉。近日,被告网蛙和网易再次提交的致歉函终于得到朝阳法院的认可。该致歉声明将在三天内刊登。至此,丑星官司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2000年10月17日到11月12日,网蛙公司和网易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举办了评选国内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并将臧天朔列为候选人,还刊登了臧天朔的照片。最终,臧天朔被评为第三名。臧天朔认为网蛙和网易侵害了其人格权、名誉权和肖像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1年9月,朝阳法院判令网蛙和网易停止侵害、在网站上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21500元。两被告上诉后被驳回。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能自动履行。今年10月21日,臧天朔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朝阳法院及时向两被告发出执行通知。在限期内,网蛙和网易将赔偿款支付给了臧天朔,但未向法院提交致歉声明稿。11月27日,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再次要求被告履行义务。之后两公司分别向法院提交了致歉声明稿,但经法院审查未能通过。12月20日,网蛙和网易向法院提交了修改后的致歉声明稿,法院审查后认为声明已表达出了两公司对臧天朔的歉意,符合判决要求,并要求两公司于三日内在各自的网站上刊登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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