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0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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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小小一堆垃圾,惹来两家邻居一场官司。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垃圾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金果与银花是一对多年的邻居。平日里,虽然两家没有太多的往来,但是还算能和平相处。2002年5月9日,金果像往常一样起床后开始打扫卫生,刚一打开门,就看见门口有一堆垃圾。“这不可能是自家的,因为昨晚上还是干干净净的,一定是隔壁银花家的!他们家的脏东西干嘛要往我们家门口扫啊?!”金果非常生气,一边骂一边用笤帚将垃圾扫回银花家门口。银花听到骂声也不示弱,出门一看,刚刚扫出去的垃圾又回到自家门前。于是,也拿起笤帚往回扫。就这样,一小堆垃圾在两个人之间扫来扫去,最后两人竟打了起来。在互殴中,银花受伤。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治疗,诊断为:头外伤神经性反应、头皮血肿、多发软组织损伤、皮擦伤。经房山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果与银花在产生矛盾时,本可通过协商等方法解决,但双方均未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实施了互殴的行为,导致了银花在互殴中身体受到伤害结果的发生,对此双方均有过错。故判决金花按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银花医疗费、法医鉴定费共计人民币八百余元,诉讼费由二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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