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0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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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陶玲) 一安徽来沪小老板,只因自家棋牌室生意被抢,在与隔壁同行闹事后,疑心他人前来报复,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驾驶小奥拓车将路边无辜群众撞成一死一伤。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名小老板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立王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8万余元,以及伤者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余元,并对作案工具奥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40出头的孙立王在上海市奉贤区的金钱公路旁开了一家棋牌室。去年6月19日中午,其因在隔壁开棋牌室的王老板抢了自己的生意,怀恨在心,示意自己的弟弟去隔壁棋牌室闹事,其弟将室内的麻将桌等砸坏后逃逸。没多久,孙立王做贼心虚,怕隔壁王老板派人前来报复,遂驾车奥托车赶往自己的棋牌室查看。当车经过王老板的棋牌室时,车子被一把飞来的榔头砸中,此时,孙立王还从车内看到自家店铺里的电视机被人拉倒在地,孙立王愈发心生愤懑。
  当孙立王的车开到棋牌室对面一家公司门口时,见公司门口有几个人站在路边,其中有个人拿了类似铁棍的东西,孙立王便认为这就是砸他店的人,此时,孙立王已丧失了理智,驾车朝人群撞去,将公司门卫芳女士撞到在地,芳女士因被强大钝性外力作用致多脏器损伤而死亡。同时,车子还将围观的另一群众陈先生撞至骨折,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立王驾驶车辆向路边人群进行冲撞,致1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孙立王误认为路边人群系砸他店的人,出于泄愤报复而驾车撞向人群,其主观上针对的是特定的目标,但其驾车撞向人群的行为本身,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危险性,其后果具有不可控制性,并产生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故其行为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行为危害后果严重,论罪应予严惩,但考虑到本案系邻里之间经营纠纷引起,被告人系一时冲动实施危害行为,被告人家属也已主动代其进行了一定的赔偿,故在量刑时可予酌情考虑。
  据此,一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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