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4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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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高明市法院得知,日前,高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一名因接触到漏电的搅拌机而触电身亡的8岁男孩父母获赔15万多元。
  搅拌机漏电惹祸
  事发今年7月15日下午,年仅8岁的男孩李智明在自己家门前玩耍时,因为身体接触到停放在邻居门前的一台搅拌机而触电死亡。有关部门调查认为,事故是搅拌机发生漏电及没有漏电保护装置造成的,而且查明出事的搅拌机是由梁某为王某、区某建造房屋期间而停放在出事地点的。而搅拌机的电源则是梁某从村里的一级电箱处引接的。
  男孩的父母将梁某、王某、区某以及所在村一起告上了法庭,提出索赔50多万元。
  各责任方共赔15万
  高明法院认为,本案的关键是造成搅拌机漏电的责任应由谁承担。由于施工人梁某使用搅拌机过程中违规接线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造成搅拌机漏电。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梁某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王某、区某作为房主对施工人违规接线应进行制止和监督,并对建筑施工的安全尽检查监督职责,但其未尽职责,故也要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当事人所在村作为一级电箱的产权人,应对电箱内电线的安装、接驳进行监督管理,但其未对梁某乱接线且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监督,客观上对事故的发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当事人的父母未完全尽到监护责任,对儿子的死亡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综合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法院最后判决:梁某赔偿77431.8元;王某、区某赔偿51160.7元;当地村民小组赔偿2558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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