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47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12月2日电(苏尘 夏文强) 日前,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损害赔偿案,在婚内又与他人同居数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妻子蒋某自知理亏,主动提出离婚时赔偿丈夫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调解意见,法院采纳了其意见调解结案。
  2000年12月20日,靖州县藕团乡男青年吴某与蒋某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婚后夫妻感情还较融洽,但婆媳不和一直成了影响夫妻感情的一个阴影。为缓解家庭矛盾,女方蒋某与2001年8月到上海打工。然而,面对外面花花世界的各种诱惑,久居乡下的蒋某心动了。到上海后久,蒋某即和一男子在上海租房同居数月。打工回家后,蒋某又搬回娘家居住,夫妻感情日益恶化。为解除这段婚姻,蒋某最终向法庭起诉离婚。在庭审中,丈夫吴某举出蒋某与人同居事实,并要求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自知理亏的妻子主动提出,了赔偿5000元的调解意见,丈夫也接受了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