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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已去世的李老汉的一张照片,竟被一家企业用来做了商业广告。他的妻子肖老太在老汉去世4年后,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今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结了该市首例维护死者肖像权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老汉的照片,以及配有自述文字宣传产品的行为;于限期内在全国发行的法制报刊上每天一次发布一周致歉声明,向肖老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付肖老太精神损害赔偿金、公证费6000元。 1998年,家住哈尔滨市平房区的李老汉因病去世。但2000年,其老伴肖老太发现,在该市一家商城销售的“家舒宝”健康器的宣传图片中,竟有李老汉的照片简历和自述文字。2001年2月,肖老太申请公证处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公证,并称此事发生后,很多人指责自己,丈夫死了还做虚假广告骗人,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后肖老太回忆,1996年,李老汉经人介绍曾购买过一台健康器,后该厂家的两位销售人员以回访疗效为由拍摄了李老汉的生活照片。 为替丈夫讨回公道,肖老太将健康器的生产厂家江苏省苏州市佳苏实业总公司(下称佳苏公司)及某商城告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公证费1000元由被告负担。 佳苏公司辩称,有关李老汉的宣传资料是由另一公司的法人代表袁某提供的,因为双方有协议,因此应由袁某对纠纷负主要责任。某商城也辩称,自己是产品经销商,而且在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宣传广告提出异议后已停止销售,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佳苏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对李老汉肖像权及名誉权的侵害。某商城作为经销商,没有审查产品宣传的内容是否真实的法定义务,且及时停止销售该产品并未扩大不良影响。因此,某商城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作出由佳苏公司承担责任的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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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已去世的李老汉的一张照片,竟被一家企业用来做了商业广告。他的妻子肖老太在老汉去世4年后,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今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结了该市首例维护死者肖像权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老汉的照片,以及配有自述文字宣传产品的行为;于限期内在全国发行的法制报刊上每天一次发布一周致歉声明,向肖老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付肖老太精神损害赔偿金、公证费6000元。
1998年,家住哈尔滨市平房区的李老汉因病去世。但2000年,其老伴肖老太发现,在该市一家商城销售的“家舒宝”健康器的宣传图片中,竟有李老汉的照片简历和自述文字。2001年2月,肖老太申请公证处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公证,并称此事发生后,很多人指责自己,丈夫死了还做虚假广告骗人,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后肖老太回忆,1996年,李老汉经人介绍曾购买过一台健康器,后该厂家的两位销售人员以回访疗效为由拍摄了李老汉的生活照片。
为替丈夫讨回公道,肖老太将健康器的生产厂家江苏省苏州市佳苏实业总公司(下称佳苏公司)及某商城告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公证费1000元由被告负担。
佳苏公司辩称,有关李老汉的宣传资料是由另一公司的法人代表袁某提供的,因为双方有协议,因此应由袁某对纠纷负主要责任。某商城也辩称,自己是产品经销商,而且在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宣传广告提出异议后已停止销售,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佳苏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了对李老汉肖像权及名誉权的侵害。某商城作为经销商,没有审查产品宣传的内容是否真实的法定义务,且及时停止销售该产品并未扩大不良影响。因此,某商城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作出由佳苏公司承担责任的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