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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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11月21日电(张贵春) 10月14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州城法庭对一起因丈夫持刀砍伤妻子右手指而引发的离婚纠纷作出了判决,依法解除了这对怨偶的婚姻关系。
  宾川县宾居镇小王科村的黄月与州城镇的陈林东于2001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双方自愿于2002年2月8日领取了结婚证,并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婚后双方相处一般,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黄月与陈林东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陈林东持刀砍断了黄月的右手食指。当晚黄月被送至医院抢救,后又转至大理布医治,住院43天后才回家。2002年8月16日,黄月诉至州城法庭,要求与陈林东离婚。
  州城法庭审理后认为,黄月与陈林东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后只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陈林东竟持刀砍伤黄月的右手,并至其右手食指缺失,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应当准予双方离婚。对财产分割应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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