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0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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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赵华) 因家庭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妻子由爱生恨,持木棒将正在伐木的丈夫打死。7月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至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重庆县忠州镇新桥村的周至兰与丈夫肖某(本案死者)婚后感情尚好。但自2006年以来,夫妻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妻子周至兰还因此离家出走。
  2007年11月,周至兰又因琐事与肖某发生争吵,周至兰遂产生杀死肖某的念头。同月25日上午,周至兰与肖某在村里伐木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周至兰乘肖某背对自己之机,持事先准备的木棒猛击肖某的头、面部,将肖某打倒在地,之后又用木棒压迫肖某颈部,致其死亡。周至兰作案后,谎称肖某被树轧死。
  经鉴定,肖某系被他人先用钝器多次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后,再用钝器压迫颈部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至兰因家庭纠纷持木棒打击肖某头部,用木棒压迫肖某颈部并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且被告人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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