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0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9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11月20日电 张某系厦门市的民警,自2001年3月起负责廖某所住地段的治安工作。2001年7月,张在查处一起“六合彩”案件中,发现廖之弟涉案,遂多次与本所民警组织抓捕其弟,廖为此找所领导和张某求情被拒绝,于是威胁要告张受贿,并大肆造谣其办案受贿,还嫖娼。2001年12月,廖的另一个弟弟因容留妇女卖淫被当场抓获。廖闻听此事,即气势汹汹冲到所领导办公室诬蔑张敲诈受贿林某5000元并嫖娼,又冲到办公室对张破口大骂,并在所领导及众多民警和联防队员面前,当众再次进行辱骂,还当场拨打110报警,诬告张嫖娼。
  经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调查,发现所告事实均为被告因亲属被处理而怀恨在心的诬告。廖因此受到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厦门市集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廖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张明的名誉权,遂依法判处廖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厦门晚报》登报公开向张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登报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