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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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消息(贾春芳) 日前,山西省屯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欠缴话费纠纷案,被告任某因乱拨168、160声讯服务台而拖欠巨额话费9160元,被判令足额缴付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任某系屯留县李高乡农民。2001年1月10日,任某持有效证件到屯留县电信局申请安装电话机一部,电话装好后,任某为图新鲜,自3月13日至4月15日,仅一个月时间,连续拨打168、160两个声讯服务台合计571次,应缴话费计9160元。经电信局多次催要,但任某拒不缴付。
  屯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信局为任某提供通话服务,任某理应足额缴付话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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