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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赌钱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官司,除被告被判赔偿原告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近千元外,原、被告还双双被处以罚款500元。 2002年5月12日15时许,阳朔县葡萄镇的刘某与吕某在打桌球赌钱过程中因6号球属谁打进发生争议,争议中,吕某持球棒猛击刘某头部。致使刘某受伤倒地,并被送医院住院治疗。为此,刘某向阳朔法院起诉要求吕某赔偿各种费用2350元。经审理查明,阳朔法院认为被告吕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刘某的生命健康权,故判决吕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992.3元。同时,由于刘某与吕某系因打桌球赌钱引发纠纷,而赌博属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对原告刘某和被告吕某各处以罚款500元。本案一审判决书和制裁决定书送达后,在法定期限内原、被告既未提起上诉,也未申请复议。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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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赌钱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官司,除被告被判赔偿原告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近千元外,原、被告还双双被处以罚款500元。
2002年5月12日15时许,阳朔县葡萄镇的刘某与吕某在打桌球赌钱过程中因6号球属谁打进发生争议,争议中,吕某持球棒猛击刘某头部。致使刘某受伤倒地,并被送医院住院治疗。为此,刘某向阳朔法院起诉要求吕某赔偿各种费用2350元。经审理查明,阳朔法院认为被告吕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刘某的生命健康权,故判决吕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992.3元。同时,由于刘某与吕某系因打桌球赌钱引发纠纷,而赌博属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对原告刘某和被告吕某各处以罚款500元。本案一审判决书和制裁决定书送达后,在法定期限内原、被告既未提起上诉,也未申请复议。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