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1: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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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简永根) 为阻止女儿恋爱,父亲竟邀集数人将女儿男友拘禁25小时,并恶意敲诈其钱财。6月16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华某某及参予本案件的谢某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管制一至二年不等的刑罚。
  2007年10月3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华某某、谢某某等6人一起寻找女儿华某的下落,在一租房内找到了女儿华某及被害人赖某某,6人当即对赖某某进行殴打,并将其带至一酒店,逼迫其写下与女儿华某交往的经过。随后,华某某等人打电话给赖某某父母解决此事。下午4时,双方展开协商,华某某向赖某某父母索要4万元钱作为女儿的损失费。赖某某父母因一时凑不齐钱,双方便给定次日中午12时前交钱。此后,华某某又将赖某某带回酒店,并派三人留守。次日11时,赖某某报警,6人遂被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赖某某的伤势为经伤甲级,双方就此达成了赔偿协议,华某某等人赔偿被害人赖某某经济损失3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六被告人在因华某与被害人赖某某谈恋爱引起纠纷时,未能采取正确方法解决矛盾,而是非法限制被害人赖某某的人身自由,并致其轻伤甲级的后果,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六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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