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1: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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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南京7月21日电(李自庆  刘  坤  徐  华) 在美术界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一博导状告另一名博导侵犯名誉权案,近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宣判。
  原告周积寅,系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被告陈传席,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告当庭诉称,去年6月,《陈传席文集》一书由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被告在该文集自序中攻击原告,称原告发表的文章抄袭了其观点,并称原告抄袭文章发表后,才当上了博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其举证尚不足以证明其指责原告内容的真实性,且被告在文中使用了“颠倒黑白”、“混淆事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词语。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足以造成公众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故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陈传席在判决生效7日内,在一家全国性专业报刊上对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发表致歉声明。被告如不执行,该院将公布判决文书;《陈传席文集》一书中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内容删除前,不得再版;判决生效7日内,被告陈传席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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