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0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00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已被法院司法拘留两次,但仍然拒绝将赔偿款分给公婆,家住昌平区的李凤(化名)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公诉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昌平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李凤得到了公婆张先生夫妇二人的原谅。据此,法官对她宣告缓刑。而在丧子四年之后,张先生夫妇二人也第一次听到儿媳叫他们“爸妈”。
   2004年8月23日,李凤的丈夫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肇事方赔偿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8万余元。李凤领取赔偿款后,仅分给其公婆张先生夫妇二人2万元。因对分配不满,二位老人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分割其应得份额。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凤领取的死亡赔偿金129920元,张先生夫妇及李凤均有同等分配权,判决被告李凤给付张先生夫妇应得人民币44960元整,诉讼费2459元由被告李凤负担。该判决生效后,李凤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其公婆遂于2004年向昌平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此案后,昌平法院及时向李凤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而李凤想方设法躲避执行人员。经多方面调查,执行员未发现李凤名下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李凤始终不能合理解释其已经领取的经济赔偿款的具体去向。因李凤存以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昌平法院曾于去年依法两次将其司法拘留,但没有进展,李凤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
  在审理期间,法院考虑到李凤的儿子只有十几岁,为了避免双方矛盾的激化,法官多次到他们的居住地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张先生夫妇二人原谅了李凤。法官也在今天上午对李凤进行了宣判,认定李凤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李凤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