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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有罪判决率”等考核指标取消,如何监督公检法滥权
2015-1-24 09:24:29
覃达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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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评论按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被拘留,应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指标说了算;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被批捕,应由案件性质所决定,而不应由指标所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应当是法院审判后由法官说了算,而不是指标说了算……诸如此类的指标办案模式却在中国刑事司法中沿袭了很多年,超期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难、刑讯逼供、口供为王、不退保释金、冤假错案、律师意见不被重视、法院判决“实报实销”等等不合理的指标都是中国刑事司法的病灶和症结所在。现在,这些不合理的考核指标终将取消,刑事办案模式将迎来一个新征程,但是,刑事司法的法治化路径能否夯实和践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而我们在欣喜于司法指标取消的同时还需反思:既然这些指标不合理,缘何直到现在才取消?在这些不合理的指标指引下,有多少冤假错案酿造?这些不合理指标已经深入办案人员骨髓,立马取消,办案人员如何适应?又如何扭转办案人员的指标化办案思维?正如斯伟江律师担心的那样,指标取消后,如何监督这些强力部门滥用权力……这些都是中国刑事司法的老问题,只不过藉此又被重提,考核指标取消后,如何监督公检法依法办案,如何防止公检法滥权,如何监督公检法不作为或乱作为,这都是中国刑事司法必须面对的问题。
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今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司法指标的取消,在律师界引发热议,微博上的刑辩律师纷纷对取消司法指标发表看法。律政评论特摘选部分律师的微博,以飨读者!
上海著名刑辩律师斯伟江认为取消不合理指标虽有一定意义,但真正的松绑不仅仅在于取消指标,而在于让法官独立。斯伟江律师说到:取消有罪判决率等,这确是对公安、法院、检察院的一点松绑,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真正的松绑在于让法官和检察官可以独立于上级、独立于领导,公检法机关互相独立制衡,目前这点松绑,不会改变冤案发生率,但大概可以解决过年前的立案难。另外,有人担心不考核了,如何监督这些强力部门滥用权力?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认为,指标的设立导致不该捕的捕了,不该拘的拘了,不该判的判了,这正是冤案形成的缘由。朱明勇律师说到: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其实本质上讲设置这些考核指标本身就是违背科学的,有罪无罪,该不该批捕完全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设置了指标必然会造成不该捕的捕了,不该拘的拘了,不该判的判了,这就必然会形成冤案。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杨学林认为,年底法院“关门”大吉,全都是结案率惹的祸,明明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仍然要批捕、起诉和定罪,全是各个“率”在作怪。杨学林律师说到:从前司法部门搞这个率、那个率的考核,本来就是一个大笑话。过去一到年底,律师们忙着开庭,疲于奔命;法院挑灯夜战,热火朝天;而立案庭直接关门大吉了,有案明年再来!这是咋的?被结案率闹的。中央政法委要求全面清理所谓“司法考核指标”,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看来这是要干点正事的节奏了。过去司法实践中的各个“率”,把办案部门搞成神经病了。明明发现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仍然要批捕、起诉、定罪,否则完不成那个“率”啊。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毛立新为废除指标办案叫好,认为指标办案违背司法规律,有害法治,诱发了刑讯逼供,导致数据造假。毛立新律师进而说到:层层下指标,搞各种形式的考评排名,是公安司法机关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其初衷,是想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绩效,但从实践看,多数指标不科学,违背司法运行规律;亦有害法治,诱发了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还导致了普遍的数据造假。弊端良多,废除了好!
陕西著名刑辩律师房立刚为体制内的同学高兴,他表示:喜闻又要全面清理执法、司法指标,觉得我那些还在体制内的同学朋友们是不是该好过些了?应该不会再为结案率、创收额发愁了吧。办案指标在中国奉行了几十年,什么立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更有细化到各个部门、所队的创收额等暗指标,形成了一种指标司法。指标之下,概莫能外,不管你是警察、检察官,还是法官,达不到指标,轻则工资奖金少发,重则评优提级无望。于是,公平正义靠边站,冤假错案纷纷来。
房立刚律师将这些不合理考核定义为人治司法,进而指出中国刑事司法要建立法治司法,房立刚律师说到:指标司法说白了就是人治司法,它亦是计划经济在司法领域的遗存。一方面,靠指标管理司法人员,另一方面,靠指标管控社会面。这样的管理管控,忽视了司法人员的人格独立意识,漠视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本质需求。所以,你会发现,一边怨气满腹,一面怨声载道。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建立法治司法。法治司法就是科学司法。要建立法治司法,就要遵循社会科学的规律,依照法治司法的属性,回归追求公正的本源。取消僵化指标只是第一步,让司法者独立思考无惧无畏遵从法理是第二步。走出第一步不难,如何实现第二步并不简单。
结语:虽说司法指标的取消,对公检法而言,办案压力会有所松绑,但是,冤假错案的病根依然没有根除。中国刑事司法的改革,也远不是仅仅取消指标这般简单,在刑讯逼供依然大行其道、律师权益不保、司法甘受权力染指、司法人员独立性不足的司法格局中,取消了指标虽值得称道,但下一步,更为重要。本身,刑事司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而按照目前中国的刑事司法水平,充其量只能算是初级阶段,离法治化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刑事司法的下一步——全面清理刑事司法中的权力染指、大力提升司法人员的办案独立性、充分保障律师权益、严格错案冤案责任追究、全面遏制刑讯逼供,回归司法规律和理性,这些,决定了中国法治化水平的维度和尺度,能否践行和实施,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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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评论按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被拘留,应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指标说了算;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被批捕,应由案件性质所决定,而不应由指标所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应当是法院审判后由法官说了算,而不是指标说了算……诸如此类的指标办案模式却在中国刑事司法中沿袭了很多年,超期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难、刑讯逼供、口供为王、不退保释金、冤假错案、律师意见不被重视、法院判决“实报实销”等等不合理的指标都是中国刑事司法的病灶和症结所在。现在,这些不合理的考核指标终将取消,刑事办案模式将迎来一个新征程,但是,刑事司法的法治化路径能否夯实和践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而我们在欣喜于司法指标取消的同时还需反思:既然这些指标不合理,缘何直到现在才取消?在这些不合理的指标指引下,有多少冤假错案酿造?这些不合理指标已经深入办案人员骨髓,立马取消,办案人员如何适应?又如何扭转办案人员的指标化办案思维?正如斯伟江律师担心的那样,指标取消后,如何监督这些强力部门滥用权力……这些都是中国刑事司法的老问题,只不过藉此又被重提,考核指标取消后,如何监督公检法依法办案,如何防止公检法滥权,如何监督公检法不作为或乱作为,这都是中国刑事司法必须面对的问题。
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今年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司法指标的取消,在律师界引发热议,微博上的刑辩律师纷纷对取消司法指标发表看法。律政评论特摘选部分律师的微博,以飨读者!
上海著名刑辩律师斯伟江认为取消不合理指标虽有一定意义,但真正的松绑不仅仅在于取消指标,而在于让法官独立。斯伟江律师说到:取消有罪判决率等,这确是对公安、法院、检察院的一点松绑,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真正的松绑在于让法官和检察官可以独立于上级、独立于领导,公检法机关互相独立制衡,目前这点松绑,不会改变冤案发生率,但大概可以解决过年前的立案难。另外,有人担心不考核了,如何监督这些强力部门滥用权力?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朱明勇认为,指标的设立导致不该捕的捕了,不该拘的拘了,不该判的判了,这正是冤案形成的缘由。朱明勇律师说到: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其实本质上讲设置这些考核指标本身就是违背科学的,有罪无罪,该不该批捕完全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设置了指标必然会造成不该捕的捕了,不该拘的拘了,不该判的判了,这就必然会形成冤案。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杨学林认为,年底法院“关门”大吉,全都是结案率惹的祸,明明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仍然要批捕、起诉和定罪,全是各个“率”在作怪。杨学林律师说到:从前司法部门搞这个率、那个率的考核,本来就是一个大笑话。过去一到年底,律师们忙着开庭,疲于奔命;法院挑灯夜战,热火朝天;而立案庭直接关门大吉了,有案明年再来!这是咋的?被结案率闹的。中央政法委要求全面清理所谓“司法考核指标”,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看来这是要干点正事的节奏了。过去司法实践中的各个“率”,把办案部门搞成神经病了。明明发现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仍然要批捕、起诉、定罪,否则完不成那个“率”啊。
北京著名刑辩律师毛立新为废除指标办案叫好,认为指标办案违背司法规律,有害法治,诱发了刑讯逼供,导致数据造假。毛立新律师进而说到:层层下指标,搞各种形式的考评排名,是公安司法机关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其初衷,是想建立一种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绩效,但从实践看,多数指标不科学,违背司法运行规律;亦有害法治,诱发了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还导致了普遍的数据造假。弊端良多,废除了好!
陕西著名刑辩律师房立刚为体制内的同学高兴,他表示:喜闻又要全面清理执法、司法指标,觉得我那些还在体制内的同学朋友们是不是该好过些了?应该不会再为结案率、创收额发愁了吧。办案指标在中国奉行了几十年,什么立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更有细化到各个部门、所队的创收额等暗指标,形成了一种指标司法。指标之下,概莫能外,不管你是警察、检察官,还是法官,达不到指标,轻则工资奖金少发,重则评优提级无望。于是,公平正义靠边站,冤假错案纷纷来。
房立刚律师将这些不合理考核定义为人治司法,进而指出中国刑事司法要建立法治司法,房立刚律师说到:指标司法说白了就是人治司法,它亦是计划经济在司法领域的遗存。一方面,靠指标管理司法人员,另一方面,靠指标管控社会面。这样的管理管控,忽视了司法人员的人格独立意识,漠视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本质需求。所以,你会发现,一边怨气满腹,一面怨声载道。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建立法治司法。法治司法就是科学司法。要建立法治司法,就要遵循社会科学的规律,依照法治司法的属性,回归追求公正的本源。取消僵化指标只是第一步,让司法者独立思考无惧无畏遵从法理是第二步。走出第一步不难,如何实现第二步并不简单。
结语:虽说司法指标的取消,对公检法而言,办案压力会有所松绑,但是,冤假错案的病根依然没有根除。中国刑事司法的改革,也远不是仅仅取消指标这般简单,在刑讯逼供依然大行其道、律师权益不保、司法甘受权力染指、司法人员独立性不足的司法格局中,取消了指标虽值得称道,但下一步,更为重要。本身,刑事司法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而按照目前中国的刑事司法水平,充其量只能算是初级阶段,离法治化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刑事司法的下一步——全面清理刑事司法中的权力染指、大力提升司法人员的办案独立性、充分保障律师权益、严格错案冤案责任追究、全面遏制刑讯逼供,回归司法规律和理性,这些,决定了中国法治化水平的维度和尺度,能否践行和实施,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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