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1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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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鸿光) 两年前,酒后操起酒瓶砸伤他人,借醉态胁迫被害人交出随身携带人民币1100元的向贤红从上海逃逸;两年后,向贤红在新疆轮台县因形迹可疑,在被当地警方询问中发现,其是上海警方网上追捕的犯罪嫌疑人而案发。今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向贤红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外来打工仔向贤红,读过3年小学后在原籍务农,自1992年起其先后在陕西、河南、新疆和上海等地打工。2006年1月29日22时许,向贤红在上海石门二路“旺旺大厦”工地宿舍内,与同事、老乡一块吃夜宵喝酒,他独自喝下1瓶红高粱白酒,之后又喝下了几瓶啤酒萌生醉态,同事张某搀扶他回自己宿舍时,说了一句“你们姓向的都不行,喝这么一点酒就不行了,是懦夫。”向贤红未等对方反映过来,便顺手操起一只玻璃酒瓶朝张某的头上砸去,顿时张某的左侧脸部挂满了鲜血。向贤红还一个劲地嚷着,“我现在叫你把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不拿我还要揍你!”向贤红从桌上抓起张某口袋内掏出1100元后,遂逃离工地乘火车离开了上海,隐姓埋名混迹于新疆等地。
  归案后,向贤红供认曾于2004年10月也因喝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被上海长宁公安局处劳动教养1年,刚刚被释放不久,又犯事了只得选择逃逸,用暴力胁迫抢劫了张某钱款。向贤红承认当时喝酒是多了一点,脑子还是清醒的,但内心是害怕的。法庭上,向贤红忏悔的说到,不节制喝酒误事又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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