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1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78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法院网周宁6月18日电(蔡  挺) 日前,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购销合同案作出判决:由七步镇政府一次性赔偿原告周宁县七步镇梧柏洋、岭头村委“莱农”因种植包菜365亩绝收款折合人民币13.8万元;第三人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原告七步镇梧柏洋村民委员会、七步镇岭头村民委员会诉七步镇政府及第三人购销合同案。被告七步镇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从福州市晋安涧田农场,即第三人李某处引进种植包菜种子。2000年2月18日原告与被告镇政府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由被告负责提供包菜种子、种植技术及指导。但由于气候和管理等问题,几乎全部烂掉,造成绝收,损失46万元。由于被告周宁县七步镇政府和第三人李某无种子经营许可证,又未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提供销售种子资格,其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故原、被告和第三人签订的三份合同为无效合同,原、被告及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在包菜种植期内因气候和原告经营管理不当,也是造成包菜绝收的原因之一,同样应承担一定责任。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