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搜索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资源
›
考试资料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备战司法考试如何有效记忆法条
2014-3-4 10:35:24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477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2008-8-13 11:27 距离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在前期的复习工作中相信大家对基础知识的复习工作都已经结束了。在这个时候我们应适当的背些、司法解释。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记忆繁多的法条呢?
一、 理解法条。
对任何事物的记忆,首先是对该事物的正确认识及理解。司法考试也是一样,对所涉及法条的理解尤为重要。
1、 认清关系。即认清法条的本质,知其然和所以然。我们应该对法条进行充分的认识,认清法条本身内部的联系。包括法条本身内部的联系,法条和法条之间的联系,法条和法理之间的联系等。
2、 建立联系,就是把新的陌生的法条纳入已掌握的知识体系中,并将新旧相融形成一个新的知识体系。对法条理解的越深刻,建立的联系已就会越多。联系的越多越有利于记忆。
二、 组织记忆。
“理解不等于记忆”有些法条虽然理解了但并不等于记住了。我们在理解法条的意义后,还要采取概括、提纲、图标、比喻等方法技巧使记忆法条简略化;使分散的法条系统化;抽象的法条形象化。使结构更明确,脉络更清晰,储存起来更有条理,提取时也就更容易、更准确。那么,在复习过程中我们如何进行整理组织呢?下面,简单介绍几种方法以供大家参考:
1、 概括。面对点多面广的司法考试法条来说,简化的意义尤其重要。司法考试涉及科目众多,条文众多。在这些条文当中尚存众多对于司法考试来说是毫无意义的知识点、条文。因此我们要对需要识记的资料进行简化,删繁就简抓住关键知识点进行记忆。只有简化才能强化,简化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对法条的认识、逐步加深理解的过程。
2、 提纲。提纲就是识记法条的脉络,它好比是记忆的“藤”。编写提纲,就是对识记进行分析、综合和归纳、提炼,形成一个记忆的纲目,对纲目加以记忆。回忆时“牵藤而动叶。提纲也可以理解为教材记忆中讲的路径笔记。
3、 图表。图表可以提纲挈领的表达事物,以便一目了然。在司法考试众多参考书中我们时常会看到系统图、比较图、排列图等。对于这些图标我们应该进行予以重视,不可一带而过,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边复习边自己以图标形式记录法条、笔记。
或许有些考生由于各种因素尚未系统的完成前期复习工作,那么,请不要着急,现在开始还为时不晚。以上的复习方法,无论对处于哪个阶段的考生来说都是大有利益的。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法律法规
法学理论
地方规定
实务文章
部委规章
案例分析
解读释义
司法解释
法律要闻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