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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张立新 张中梅) 明知丈夫犯了罪,做妻子的却不劝其自首,还将其长期藏匿于姐姐家居住。结果,姊妹俩双双领刑。5月29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丽、王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0年,犯罪嫌疑人姚立(系王玲丈夫)在北京市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后脱逃。被告人王玲在明知丈夫罪行的情况下,将其藏匿于姐姐王丽家中。王丽明知姚立的犯罪行为后,仍让姚立在其家中长期居住。当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前来王玲住处抓捕姚立时,王玲仍执迷不悟,做假证包庇丈夫。直到2007年12月,经过群众举报,姚立方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丽、王玲明知姚立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匿的处所,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接到判决书后,姐妹二人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再次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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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张立新 张中梅) 明知丈夫犯了罪,做妻子的却不劝其自首,还将其长期藏匿于姐姐家居住。结果,姊妹俩双双领刑。5月29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丽、王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0年,犯罪嫌疑人姚立(系王玲丈夫)在北京市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后脱逃。被告人王玲在明知丈夫罪行的情况下,将其藏匿于姐姐王丽家中。王丽明知姚立的犯罪行为后,仍让姚立在其家中长期居住。当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前来王玲住处抓捕姚立时,王玲仍执迷不悟,做假证包庇丈夫。直到2007年12月,经过群众举报,姚立方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丽、王玲明知姚立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匿的处所,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接到判决书后,姐妹二人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再次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