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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三不可”
2014-3-4 10:36:04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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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司法考试备考已悄然展开,很多朋友已匆匆踏上了新的征程。但很多人却偏听偏信,步他人后尘,踏入了复习备考的误区。殊不知,司法考试备考中有很多事情是不可为的。下面小编们总结了司法考试复习备考中的三 不可 ,希望可以为备考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提供些许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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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偏科大家都知道偏食会造成营养摄入不均衡,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在以往的司法考试备考中,很多朋友以为司法考试的范围主要是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和行政法部分,因而对上述范围以外的知识不太重视,甚至懒得去看,在考试时才发现 营养不良 ,但却悔之晚矣。其实,司法考试的出题范围是经过严格审查和科学论证的,它绝对不会忽视某门课程。在民法、刑法等主干课程上,大家掌握得都比较详细,知识面不会相差很远,而真正能拉开距离的还是那些相对次要一点的科目。无数前辈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偏科将给司法考试过关带来极大的风险。幸亏当初有朋友介绍,通过的特色班,有各位老师的引导和指点,学习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免去了日后的诸多麻烦和痛苦。
二、不可混淆思维一般说来,司法考试更加注重考查考生对法条规定的把握和熟悉程度,以及运用法律条文判断和处理具体案例的能力;而法学院校的考试则注重考查学生的法学理念和法学思维。在司法考试中,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必然导致不同的结论。所以大家要注意,参加司法考试时不要在某些具体案例上纠缠不休,要以现行法为最终依据,不要标新立异。毕竟司法考试只是一项职业资格考试,而不是学术研究。正如老师所说, 司考不过是一场考试而已! 那么,应对考试就要具备应试思维。
三、不可孤立学习在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教材,都不能记住有关的知识。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教材的理论知识又很枯燥。如果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是一句话,反复看书,用法条帮助理解教材,用教材帮助记忆法条,二者不可偏废。
司法考试需要大家的勤奋和努力,但更需要巧干而非蛮干,否则,再高的投入也换不回相应的回报。祝愿大家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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