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资讯
›
法律要闻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石家庄市出台制度规范 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
2014-3-6 13:45:49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358
正在更新加载主题内容的条文数据,请您耐心等候一下....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切实解决停车难、乱收费等现象。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协调机构和部门职责。市交管委负责协调道路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下设道路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人员从交管、城管、公安、物价、规划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共同做好道路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二是创新了道路停车管理模式。取消了各区的停车收费中心,原停车场承包合同妥善处理完毕后,道路停车场通过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经营,所有收费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所有停车场实行“六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三是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市区道路公共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域为一环以内范围,二类区域为一环至二环以内范围,三类区域为二环以外范围。同时,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平峰时段”的原则,并按不同车型确定收费标准。四是强化了后期执法保障。成立由公安、交管、城管、物价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加强对违法私设停车场的清理规范力度,对停车场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停车秩序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切实解决停车难、乱收费等现象。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协调机构和部门职责。市交管委负责协调道路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下设道路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人员从交管、城管、公安、物价、规划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共同做好道路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二是创新了道路停车管理模式。取消了各区的停车收费中心,原停车场承包合同妥善处理完毕后,道路停车场通过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经营,所有收费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所有停车场实行“六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三是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市区道路公共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域为一环以内范围,二类区域为一环至二环以内范围,三类区域为二环以外范围。同时,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平峰时段”的原则,并按不同车型确定收费标准。四是强化了后期执法保障。成立由公安、交管、城管、物价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加强对违法私设停车场的清理规范力度,对停车场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停车秩序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解读释义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