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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9-10-23 22:05:46
班华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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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办〔2005〕415号
发布日期:
2005年09月15日
实施日期:
2005年09月15日
法规效力:
有效
废替修文件: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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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办〔2005〕41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请示》(鄂高法[2005] 260号)收悉。
经研究,我们认为,按照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 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
【相关专题:
查阅复制案件材料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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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权利义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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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权限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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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办〔2005〕41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sign_1]你院《关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诉讼档案有关问题的请示》(鄂高法[2005] 260号)收悉。
经研究,我们认为,按照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法释[2002] 39号)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查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正卷。[/sig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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