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5-1-20 19:43:02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1836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搜狗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搜狗胜诉。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并阻止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搜狗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等。据悉,这是目前业内同类型案件中的最高赔偿金额。
  这起案件的导火索始于360利用其作为安全软件研发及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者”地位,阻碍用户正常安装和使用搜狗浏览器,并阻碍用户主动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破坏用户对搜狗浏览器的安装、使用,达到其推广360安全卫士、360安全浏览器的目的。鉴于此,2013年9月29日,搜狗公司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明确指出:360作为安全服务企业,同时经营非安全类终端浏览器软件,导致其既是裁判者,又是浏览器的竞争者。虽然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安全企业混业经营、保持业务独立性,但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道德要求其在双重身份下应保持更高的克制,特别是在自己直接参与的竞争领域,尽量将安全服务于浏览器业务区分,使二者最大程度的保持独立,在以安全服务企业身份对他人产品服务作出评判和监督的情况下,要对自身产品施以同样的审查标准和提示、监控,而非同时以安全服务企业自居代替用户作出选择,而应做到一视同仁。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