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维护者 | 控件名称 | 修改内容 | 维护时间 | 状态 |
---|---|---|---|---|---|
1 | 班华斌 | 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住院天数计算=="按天数","计算公式:事故地"+事故发生地+"伙食标准"+伙食费标准+"元×住院的天数"+住院天数+"天",IF(住院天数计算=="按起止日期","计算公式:事故地"+事故发生地+"伙食标准"+伙食费标准+"元×(入院的日期"+TEXT(DATE(入院日期),"yyyy年MM月dd日")+"—出院的日期"+TEXT(DATE(出院日期),"yyyy年MM月dd日")+")共计"+(DAYS(DATE(出院日期),DATE(入院日期))+1)+"天",""))[/公式]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住院天数计算=="按天数","计算公式:事故地"+事故发生地+"伙食标准"+伙食费标准+"元/天×住院的天数"+住院天数+"天",IF(住院天数计算=="按起止日期","计算公式:事故地"+事故发生地+"伙食标准"+伙食费标准+"元/天×(入院的日期"+TEXT(DATE(入院日期),"yyyy年MM月dd日")+"—出院的日期"+TEXT(DATE(出院日期),"yyyy年MM月dd日")+")共计"+(DAYS(DATE(出院日期),DATE(入院日期))+1)+"天",""))[/公式] 修改意见:- |
昨天 08:41 |
通过 |
2 | 法艺扬帆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修改前的内容: [引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class="yinyong">住院伙食补助费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引用] 伙食费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 class="yinyong">伙食费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引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引用]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引用] 修改意见:- |
昨天 08:04 |
通过 |
3 | 法艺扬帆 | 伙食费 | 修改前的内容: [引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class="yinyong">住院伙食补助费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引用]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class="yinyong">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引用] 伙食费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 class="yinyong">伙食费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引用] 伙食费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伙食费 20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引用]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引用]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2013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引用] 修改意见:- |
昨天 08:03 |
通过 |
4 | 法艺扬帆 | 营养费解析 | 修改前的内容:
关于营养费赔偿,您输入的信息是:营养费条件+",营养费的数额为"+营养费数额+"元。"[/公式] 智法顾提示: 1、营养费一般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建议确定; 2、营养费包括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和出院后需要的营养费,受害人不住院的但需要合理增加营养的依法也应当支持; 3、营养费应当以合理、必要为限。 修改后的内容:
关于营养费赔偿,您输入的信息是:营养费条件+",营养费的数额为"+营养费数额+"元。"[/公式]事故发生地+YEAR(事故发生日)+"上一年度的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伙食费标准+"元的40~60%为"+(伙食费标准*0.4)+"~"+(伙食费标准*0.6)+"元。"[/公式]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通过 |
5 | 法艺扬帆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通过 |
6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7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8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9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0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1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2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3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4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5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6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7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8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19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20 | 邹庆林 | 赔偿比例 | 修改前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 class="yinyong">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 class="yinyong">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后的内容: [公式]IF(OR(功能选择=="免费版",功能选择=="全能版"),"关于交通事故的类型,您输入的信息是:"+事故类型+";关于责任的认定情况,您输入的信息是:"+责任认定+"。","")[/公式] 交通事故认定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200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不低于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承担不低于2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全封闭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10%的赔偿责任。 [/引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减轻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20%;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40%;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60%;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比例不超过80%.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超过90%. [/引用] 修改意见:- |
3 天前 |
不通过 |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