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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条释义 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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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9-24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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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条释义 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条原文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法条文义解释
本条是关于违约方在违约后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的规定,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合同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后防止损失扩大是一项法定义务,此项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此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害的规则。未尽到减轻损害的义务,已构成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同时,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的要求,一方在另一方违约后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过大,其本身也是有过错的,应当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同样,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当然应当由违约方承担。
郑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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