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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9-24 20:46
标题: 《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解读:完全沿用了《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只不过在具体用词上,以“受害人和行为人”取代了“当事人”,以“损失”取代了“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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