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19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9-24 20:45
标题: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19条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关联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
《企业名称管理管理实施办法》第28、35条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