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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平:这次司法改革走对了方向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8-14 16:20
标题: 江平:这次司法改革走对了方向
原作者:杜珂
  “改革的方向是不断扩大私权利,约束公权力。从这点来说,此次改革目标非常明确。”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在11月27日腾讯网2013年思享会上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所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正确。
  他说,从具体内容来看,“有不满意的地方,但也有很赞赏的地方”。《决定》专门列了一章“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江平看来,这包含了四个方面:一是树立法律和宪法的权威。二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三是健全司法权力的行使制度,也就是司法改革。四是完善人权保障。
  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江平认为,很关键的一条是必须落实宪法,一是使人们真正在生活中能够感受到宪法的权威。扩大人民的权利,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都应以宪法为准则。二是落实公报所讲的“对于那些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制裁”,建立真正的违宪审查制度。按照现在的程序,违宪审查的提出首先交给全国人大下的一个局级单位,如果确实构成违宪,再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表决。再加上“法院的判决不能够以宪法为依据”的规定,使得“我们还很缺乏一个违宪审查机制”。
  就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江平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为此,第一是把过分庞大、权威过大过重的政府变成有限政府,限制其权力,大大削减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过多、过重、不该有的干预,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等各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政府已经朝上述方向努力,也有一些成就,但并不是很理想。2003年,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时就讲过,“凡是市场能决定的尽量由市场自己决定,市场不能决定的尽量由社会组织来决定。如果市场主体和社会都无法解决的,政府才来许可、才来批准。”但是,实际上的做法并不是这样,政府仍然在许多方面限制了许可和批准制度。为此,必须解决好政府在资源分配、市场准入方面的切身利益。
  确保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第二点是透明化。江平认为,只有透明化,老百姓才能监督,再加上其它监督实施制度,就可以很好地限制政府的权力。在这点上,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限制权力的措施,方向很准确很有希望。
  如何健全司法权力的行使制度?“司法改革的核心是公正判决”,江平认为,这次有很大的改变,方向纠正了,在前进:“政法委在十八大后作用大大降低”,“决定提到审判权的独立,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出了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手段”。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是法院改革至关重要的一条内容,江平过去有过一个建议,让地方法院脱离地方政法委的干预。现在,改革明确了地方法院的人权、事权、财权都上移省一级。江平说,自己对于现在的司法体制的改革寄予了很大希望,认为方向是很正确的。
  就完善人权保障,江平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废除了劳教制度。不过,是否会有另一种变相的劳动教养制度出现?对此,江平提出要拭目以待。此外,《决定》还提到禁止刑讯逼供,排除在合法证据范围之外,而且规定任何非法取得的证据都不能给人定罪。“我认为这非常重要,表示了法院应当是以‘无罪推定’作为判刑的依据。自从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发表文章说‘法院宁可错放也不能错判’,这就标志着我们的制度改变了。”江平认为,从这些方面来看,人权保障在逐渐增多。人民的权利、人民的自由,也会比以前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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