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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法院新选26名独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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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6-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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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法院新选26名独任法官
原作者:卢凤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2014年6月9日,江阴法院新选出的26名独任法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除26名独任法官外,还有6名执行组合的执行长,以及27个院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一开始,江阴法院院长王立新给26名独任法官和6名执行长颁发任命聘书,叮嘱他们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忠实履行法官职责。随后,广场上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官们被浓郁的崇高气氛包围,庄严感和神圣感油然而生。最后,王立新院长作为领誓人逐句领读,59名法官齐声复诵,完成了此次重温誓词活动。一次刻骨铭心的仪式,往往胜过千言万语,法官们将终身铭记并始终践行宣誓的誓词,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据悉,自2012年9月以来,“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审判组合模式改革一直是江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4月,江阴法院开展独任法官的选任工作,通过对该院近年来审理案件数量、类型和各庭业务特点测算,设立了26个审判组合,并依此在全院范围内选任26名独任法官。随后,经过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业务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一系列程序,2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被选出来担任独任法官,占该院在编干警的11.8%。
作为“法官中的法官”,独任法官将被逐步赋予组合内案件分配权、裁判决定权、文书签署权、辅助人员使用考核权等权力。在赋予权力的同时,江阴法院制订了《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树立“法官对案件要终身负责”的理念,强化裁判者权责统一,对法官办案过错的情形、过错责任的认定、责任追究的方式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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