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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执法:谨防走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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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9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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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执法:谨防走入误区
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杜宝良现象”一词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冒出的。据报道,安徽进城务工人员杜宝良从去年7月开始至今年6月,在北京同一地点105次闯禁行,未曾被交通警察现场纠正,均由“电子眼”记录。这是一种新型的非现场执法,杜宝良未收到过来自交管部门的任何警示。直到最近才偶然地得知结果,最终被罚10500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人们发现这实际上不是孤立个案,京城、乃至全国还有不少“杜宝良”因交通违章而不知不觉地“积累”多张罚单的情况。
自从汽车问世以来,一名司机因105次重复违章而获巨罚,在中外各国恐怕都算奇闻轶事。那么,是什么造就了这一传奇?警方发言人说,“对每个驾车人来说,不管交警采用什么形式执法,都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非现场执法,是为了惩治那些企图侥幸违法的司机。”依此看来,“杜宝良”们的遭遇是其企图侥幸违法所致,有错当然就得受罚;交通管理部门完全属于依法办事,行为并无不妥。
然而,民众和专家们对此颇有微词,质疑声不绝于耳。许多人(包括司机们在内)对“杜宝良”表示了同情,而且对电子警察执法合理性的认同度似乎正在发生某种偏移。笔者不由得产生一种担心,难道说警察装备越现代化,警察与公众的距离必然越遥远?
从哲学上讲,科学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现代科技在提高警力的同时,也给警务工作带来了各种挑战。其中,警察科技对警群关系的负面影响,便是挑战之一。这一课题在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便已露端倪。
当时,由于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引入警务工作,西方国家警务风格悄然变脸。以英国为例,之前警察坚持“传统更夫”的精神,与公众居住在一片,他们熟悉驻地,坚持步行巡逻,堪称维护公众利益的邻里朋友。此后,巡逻车逐步普及,口袋式对讲机、汽车和计算机相继引入,警察们一跃坐到了警车中、躲到了机器后。而这些科技装备阻隔了警民联系,使得他们之间日渐疏远。
一些有识之士批评道,新一代警官已成为“技术警察”或“机器人”,失去了往日与群众鱼水相亲的机会,也丢失了人心;民众则惊呼,“机器警察”的世界降临了,发出了“要传统更夫,不要机器人”的呼吁;就连警察也感叹失却了昔日的“黄金时代”,警务改革虽有所得但所失甚多!
痛定思痛,警察当局认识到,单纯加强技术力量,并不是警务改革的正确方向;过分依赖科技,会使警察丧失最为宝贵的东西——群众的联系、了解和友谊;公众认可的警察决不是武装到牙齿的“机器人”!为此,英国自70年代以后又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警务革命,在重视效益与效率的前提下,突出社区警务建设,强调警察形象的改变与警民关系的改善。
这段西方警察史昭示人们,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装备是存在重大局限性的!技术装备的革新与普通民众的支持,对于搞好警务工作而言都不可或缺,后一因素甚至更为重要。
其实,重视警民关系一直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而提倡人性化执法又是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新中国成立后,警民关系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基础,可以说是鱼水情深。当前,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和科技水平的提升,各式新型高科技装备必然会被配备给刑警、交警等诸警种。在这一进程中,我国自然要避免重蹈覆辙,切忌走上片面追求装备现代化的歧途。
有一种观念认为,警察只要依靠现代化装备便可以取代过去的群众工作,可以不用搞人性化执法。这实际上属于重大误识,必然将工作带入误区。在杜宝良事件中,据说警方给交通违章者提供了四种查询方式:到各区县交通支队、大队办公大厅内使用电子触摸屏;上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拨打每分钟收费约3元的声讯电话;定制收费短信服务。平心而论,“电子眼”的执法方式和“电子”告知方式均过于冷冰冰,并不合适一般司机;如果说这种执法残存有某种服务的话,这样的服务司机们还消费不起。
有人戏说,电子警察执法是交管部门给司机们设置的一个个“陷阱”,是要威慑那些“尊警不遵法”的司机。不过,过度依赖信息化的执法手段似乎是给警察群体布下了另一个 “陷阱”——无形中销蚀警民关系的“机关”。如今社会上涌动所谓交警“算计”司机、“为罚款而执法”、“执罚而非执法”等种种传闻,也就不足为奇,因为现实的电子警察执法漠视了群众的感触,也疏远了民心。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各地警察机关推行“电子眼”等信息化执法是必然趋势。“杜宝良现象”的出现当然不能否认或改变整个发展方向。但这一现象的背后确实隐含着一个深刻的课题:在信息时代,人民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警察?结论早已明确,那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诚然,这虽不排斥“电子警察”,但必须是经过认真改造、能够温情执法的“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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