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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这一观点无论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已得到证实。
肖扬:《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这是理论界与司法实务者都认可的观点。
这是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观点。
这也是一种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长期的实践观点。
The Beijing Statemento of Principles of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in the Lawasia Region,简称《北京声明》,1995年8月19日在北京举行的第6届亚太地区首席大法官会议通过,1997年8月28日在马尼拉修订。
参见现行省高院做法:省高院设立一个统一银行帐户,各级法院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的同时,其中25%的费用立即转到设立的统一银行帐户上。
该详细计划的制度以诚信为原则,不得虚报、假报。
笔者认为,按照现在的人事政策,人事关系与工资关系是不分开的。但依这一原则,经费保障制度改革无从进行;只对法院项目支出进行部分改革,如同现在的25%的诉讼费上交省财政的政策,也只是法院系统内部的调剂,实施这么多年以来,社会效果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