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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律考民法学热点预测和历年试题精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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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8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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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律考民法学热点预测和历年试题精析(二)
11.(95卷2/2/20)一部作者身份不明的文学作品,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
A,50年,截止于作品苜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B.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月1日
C.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第50年的12月31日
D.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
[答案]A
[解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著权权法》实施条例第24条。
12.(95卷2/2/21)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
A.归张某享有,与该厂无关
B.该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张某享有,但该厂在两年内可以使用
C.该书著作权由张某享有,该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张某同意,该厂不得许可第三人优先使用
[答案]C
[解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6条。
13.(95卷2/2/22)郭某从国外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谭芳美金5000元,谭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款未实际给付。谆芳不久与王岩登记结婚。后谭芳接到叔叔谭某赠与的5000美金,依照法律该项钱款()。
A.属于谭芳婚前的个人财产B,属于谭芳与王岩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谭芳和王岩共有D.由法院确定其归属
[答案]B
[解析]参见《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的规定,赠与物的交付为赠与关系成立的条件,所以5000美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4.(95卷2/2/25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酉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B.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按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答案]C
[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
15.(95卷2/2/25)赵凡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1辆,彩电、音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
A.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
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保险金
D.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答案]D
[解析]关于遗产的范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
16.(96卷1/1/1)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了1995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末还,刘文于1996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1996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A.从1996年2月3日中断B.从1996年2月3日中止
C.从1996年一月10日中断D.从1996年2月10日中止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下述三种法定事由出现而中断。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期间从上述提出、提起、同意之日起算。
17.(96卷1/1/2)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中何某行为并未违背自愿和等价有偿原则,但却是不诚实行为的行为。诚信原则倾向于一种主观评价。
18.(96卷1/1/)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A.仍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有权就其余5000元损失向乙、丙中任何一个请求赔偿
C.就其余5000元只能向丁请求赔偿
D.只能向丁请求赔偿其应承担的3000元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了连带责任,甲与丙的协议可视为甲放弃了另外3000元的请求权。
19.(96卷1/1/4)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乙按数量向甲支付一定的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较大,乙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将预付款改为定金。由于甲是文盲,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前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A.可撤销,因为甲是重大误解而作出意思表示
B.无效,因为甲是因受欺诈而为意思表示
C.无效,因为甲所作出的是虚假意思表示
D.无效,因为甲是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而为的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无效。最高法院的意见第68条、69条、70
条分别对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认定作了解释。
20.(96卷1/1/5)胡某陪同其12岁的女儿胡红到某公司购了一架钢琴,逾期没有支付价款,现公司要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书面通告于什么时候生效?()
A.在送达胡红时生效B.在送达胡某时生效
C.在送达胡红并胡某时生效D.在送达胡红并告知其转交胡某时生效
[答案]B
[解析]胡某是胡红的监护人,胡红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买钢琴虽然不属于其行为能力范围,因此胡某是被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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