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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2000年热点预测和历年试题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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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8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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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2000年热点预测和历年试题解析(一)
一、2000年热点预测
《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贪污罪;渎职罪。
二、历年试题真题解析
(一)单选题
1、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会报复,一日某甲知道某乙在家,便携带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某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2条至24条对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了规定。犯罪预备所主观基础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客观基础是具有为进一步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有三个特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犯罪未得逞,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制止,自然力对抗破坏以及犯罪人自身的原因,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中止有三个特征:及时性,即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H中;自动性,即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的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有效性,即在犯罪完成以前停止继续实施犯罪的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的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与犯罪未遂的被动性有根本的区别,一个是“非不能,不为也”,一个是“非不为,不能也”。
2、朱某在一个体饭店吃过饭后将一个公文包遗忘。店主,李某捡起,见内有现金万元,遂藏匿。20分钟后,朱某回来寻找,李某谎称刚才两名用餐客人将包拿走。李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侵占罪C.诈骟罪D.类推为盗窃罪
[答案]B
[解析]《刑法》较旧刑法相比,在第270条规定了侵占罪,其中包括侵占遗忘物罪,这里的遗忘物又称为遗失物,是指非出于所有人或占在人之本意,偶然失却其占有的动产。
3(95卷2/2/3)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在量刑时应当实行()。
A.吸收原则
B.相加原则
C.先减后加原则
D.先加后减原则
[答案]C
[解析]《刑法》规定了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教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第69条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适用限制加重原则,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适用吸收原则,若判处有期徒刑,适用并科原则;第70条规定,对判决空告后发现漏罪的,适用先并后减的原则;第71条规定,对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适用先减后并原则。故答案应为C.
4.(95卷2/2/4)某甲向某乙讨债不成,遂将某乙劫持并关押月余。某甲的行为是()。
A.继续犯B.连续犯C.牵连犯D,状态犯
[答案]A
I解析]绌续犯是指出于一个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具有一定期间内保持持续状态的犯罪形态。
5.(95卷2/2/5)被告人李某,出租汽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场轧死5人,撞伤19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D.杀人罪
[答案]B
[解析]参见《刑法》第114条、第133条的规定。
6,(95卷2/2/6)吴某利用主管进出口批文的便利条件,私自将进口汽车配件批文倒卖给某公司,获利30万元,据为己有。吴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受贿罪C.投机倒把罪D.走私罪
[答案]A
[解析]题中的30万元是否为构成贪污罪所必需的“公共财物”尚可商椎。“
7.(95卷2/2/7)秦某、张某系夫妻,结婚多年末育,即托亲戚王某寻小孩领养。王某到某市一火车站用糖果哄骗一个3岁的男童交与秦、张二人。秦、张给王500元相谢。王某的行为构成()。
A.拐卖妇女儿童罪B.拐骗儿童罪
C.拐卖人口罪D.破坏家庭罪
[答案]B
[解析]《刑法》第240条、第262条分别对拐卖如女儿亡罪、拐骗儿童罪作了规定,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以出卖为目的。王某是受亲成所托,其目的应为帮助秦某、张某实现领养小孩的愿望,而非出卖,这里的500应视为酬金而非价款。至于秦某、张某,如未其事先知道王某有非法拐骗儿亡的可能,则应视为共犯。
8.(95卷2/2/8)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A.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少于六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
[答案]D
[解析]《刑法)第73条对级刑考验期作了规定,其中判决前先行羁抑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
9.(95卷2/2/9)王某为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内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后再去救火。但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造成损失20余万元,自己也被烧伤。王某的行为是()。
A.放火罪B.失火罪C.危害公共安全罪D.破坏集体生产罪
[答案]A
[解析]《刑法》第115条规定了放火罪。题中王某放火是出于故意,虽然其本意并不想出现严重后果,但已造
成20佘万的损失,显然属于严重后来。
10.(96卷1/1/16)24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张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A.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件
[答案]C
[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本题中张某已经预见到小涛掉入河里的后果,所以才开玩笑威胁他,但张某自信自己能够抓紧小涛,结呆却未抓紧。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要点有二:a)意识方面,间接故意对确实可能防止危害结来发生的事实和条件没有认识或者漠不关心,“放任”犯罪结果出现。过于自信的过失基于防止危害结未发生的技能等条件的一定程度的认识之上,过于自信的过失下危害结束的发生绝对是出乎意料之外。b)意志方面,间接故亲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发不发生无所谓”的态度,即放任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是根本不希望它发生的。所以本题中张某不是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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