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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八大部门法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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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4-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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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八大部门法重要考点
司法考试经济法八大部门法基本要求
掌握竞争法、消费者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各种制度的内容;把握相关法律和制度之间的联系;了解各类立法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所依据的公共政策、所确定的政府职能以及所采取的法律措施;掌握法律在各有关经济领域设定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程序规定和法律责任,并结合实际加以理解和应用。
经济法部分命题的最大趋势是,随着一些新法的颁布与实施,命题者会将其内容融人到考题中来,即量的方面的变化。从质的方面来讲,经济法部分考题是没有多大变化的,它一直是以法条条文为考核对象的。经济法结构体系比较庞杂,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
司法考试经济法八大部门法考点:
1、反不正当竞争法
①九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条件;
②九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关。
⑤拍卖和招投标法
2、产品质量法
①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考试用书
③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法律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①经营者的权利义务;
②消费者的权利;
③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如何解决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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