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务中,当违章建筑受到他人的不动产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不动产时,很多都是主张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然而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限制的权利。可见相邻关系的主体不管是公民还是法人都必须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不动产享有民法权益。显然,由于违章建筑物不能产生所有权也不能产生使用权,因此解决此类纠纷也不能适用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
注释: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68页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精萃——梁慧星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135页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14页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95页
魏雅华:“‘违章建筑’就可‘杀无赦’吗?” ,中国经济时报,
2003/7/16
[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0页
Rudolf von Jhering,Ueber den Grund des Besitzschutzes,p?79?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9-810页
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08页 出处: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