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研究、探讨有关法律制度问题是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界、法学界共同重点关注的一个新兴领域。西方学者们用各种名称来指代这一迅速发展的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Law—Economics)、法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法律的经济学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Economic Approach to Law)、经济分析法学(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法律经济学(Legal Economic)、经济法理学(Economic Jurisprudence)等。在国际学术界,学者们现已统一称呼其为“Law and Economics”。对于“Law and Economics”的对应中文译名,笔者认为,可译为“法和经济学”或“法与经济学”为妥。由于其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从法学角度来说,可译为“经济分析法学”;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译为“法经济学”;从其他学科的角度来看,可译为“法和经济学” 或“法与经济学”。为了行文指代的统一,以下本论文将以“法和经济学”这一名称称呼这一交叉学科。
“法和经济学”于1961年产生于美国,其诞生标志为[美]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H·Coase)的《社会成本问题》,[美]贵多·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的《关于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一些思考》和[美]阿曼·A·阿尔钦(Amen·A·Alchian)的《财产权经济学》等三篇惊世之作。该理论一问世便引起了西方各国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不久便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形成了至今方兴未艾的国际“法和经济学运动”(“ Law and Economics Movement”)。
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发生、发展极为不平衡。与中国大陆的文学、史学和哲学等诸多历史悠久的传统学科的学术研究相比,中国大陆学术界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起步则要晚得多。中国大陆经济学界、法学界对“法和经济学”研究不仅滞后于美洲、欧亚大陆等诸国,而且滞后于中国大陆其他学科的学术研究。
从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来说,“德主刑辅”、“重农抑商”等传统且保守的主流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大陆学者们去更多关注和思考法律与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互动关系。
总之,一切封闭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空间”,扼杀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力”,其中也包括对“法和经济学”的创造与挖掘。因此, “法和经济学运动” 在西方各国大行其道、蓬勃发展的20多年期间,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在中国大陆是一块无人开垦的蛮荒之地。
但是,历史前进的步伐终将是无法阻挡的。紧紧关合着的 “学术潘多拉魔盒”总有一天命中注定要被学者无意“打开”,孤独且肥沃的“学术草原”总有一天要被“真的猛士”突然“进入”,创新思想的火花终将在某一时刻瞬间迸发,且星星之火必将熊熊燎原,其一发而不可估量。“法和经济学”学科在中国大陆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
从学术研究的起步来看,中国大陆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肇始于法学界。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吕世伦通过几十年整理国内外资料,从中了解到“法和经济学”有关情况,并在1978年在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开设“西方法学思想”课中开始讲授该学科。非常可惜的是,当时他在报刊杂志上未发表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只言片语,使该学科无法为人所知也不能影响学界。
从笔者拥有的并不十分齐全的相关文献资料初步来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大陆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和经济学”研究。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在中国大陆经济学研究中,西方近现代经济学说、学派类书籍里只提到了西方制度学派、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而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内容却只字未提。指引“法和经济学运动”的“天才三剑客”——科斯(Ronald·H·Coase)教授被中国大陆经济学界视作“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祖,阿尔钦(Amen·A·Alchian)教授只被中国大陆权威教科书定义为“产权经济学”的奠基之人,而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教授却被中国大陆法学界介绍为前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现代“侵权法学”的创立之师。
据笔者初步考证认为:中国大陆第一篇公开出版发表的“法和经济学”文章是重庆市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发表于西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的《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主要提出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为指导来研究、分析法学,建立一门“法经济学”学科。随后,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顾培东发表了《西方法经济学评介》一文于《法学季刊》1985年第1期,在文中介绍了在西方国家的“法和经济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西南政法学院顾培东在《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2期上发表了《西方法律经济方法》一文。
1985年春,吉林大学法律系张文显从美国进修回国后,先后4次给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和本科生高年级开设《当代西方法哲学》,并还以同样的名称主持了暑期讲座。在这些教学过程中张文显教授以“经济分析法学”为其中一个专题,向学生们系统介绍了美国的“法和经济学”的开创者——库塞的理论。
198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张乃根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读法制史专业西方法律思想方向的时开始接触到了“法和经济学”,1986年毕业留校应约开始翻译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1986年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理学硕士研究生生蒋兆康也开始接触和研究“法和经济学”,并逐步开始翻译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从此,中国大陆学界开始逐步对“法和经济学”有所了解,大陆的“法和经济学运动”拉开了序幕。
可见,中国大陆学者对“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始于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中期有译著出版,到90年代初期才有专著出版,。据作者初步调查统计,到2004年底前已出版的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译著共78部。而在1993年底之前,只出版了2本专著、2本译著。
从1994年到2004年底,在10年间中国大陆共出版了95本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和译著(详见表1)。而到了2005年,更是著述不断,一大批世界经典译著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