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为守则(code of conduct) 对公司而言主要是一种道德标准。其内容大体上集中于消除童工,禁止歧视,废除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等四项基本劳工权利以及工资,工时,职业安全,安全保险,员工福利等生产条件两个方面。跨国公司自愿的制定这种守则,向消费者传达了一种信息,他们在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时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同时它也是企业对企业自身或其生产商或商业伙伴,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劳工权益及环境保护的一种承诺。
企业制定采纳行为守则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可能是因为社会责任感,也可能是因为来自竞争对手,工会,媒体,消费者,股东,或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一些跨国公司所在政府也鼓励对公司的海外经营采取统一的经营模式。尤其对那些销售量特别依赖品牌形象,每年花大量金钱做广告的企业,来自消费者或东道国的压力更大。如L EVI -STRAUSS 就因为海外工厂在监狱般的工作环境使用年轻女工的事实被曝光,迫于舆论和消费者的压力,也为了挽回企业的形象,草拟了世界第一份企业内部的生产行为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