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该研究发现,此书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者发表的所有专著中引证最多的之一;并且,在波斯纳的所有著作中,这本是引证最多的。Fred R.Shapiro,“The Most—Cited Legal Books Published Since l978,”29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397,(2000),p.401.在50本引证最多的著作中,波斯纳有4本,其他3本为《联邦法院》,(1985,1996)、《法理学问题》(1990)以及同兰德斯合作的《侵权法的经济学结构》(1987)。必须注意这里的时间对这一研究的意义之限定,因为在著作水平相同的条件下,显然发表早的著作相对说来会引证更多;事实上,这也是波斯纳著作的引证格局。
根据我的粗略统计,1981年,即波斯纳出任法官的1年,他发表了10篇论文,1篇书评,2本著作;1982年发表5篇论文,1篇书评,1983—1984年,波斯纳分别发表论文3和4篇;1985年发表了5篇论文,3篇书评,1本新著;1986年,他发表了6篇论文,3篇书评,1本著作。
例如,Anthony T.Kronman,Lost Lawyer,Failing ldeals of the Legal Profess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
关于这一点,借助于“作者”,更细致的分析,可参看,福柯:《作者是什么》,集于《最新西方文论选》,王逢振、盛宁和李自修编,漓江出版社1991年版,页449—450。
出处:《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译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