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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生坎坷,讲法学真谛,桃李遍天下;五车学富,述民律精髓,鹤翁立杏林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24 22:47
标题: 一生坎坷,讲法学真谛,桃李遍天下;五车学富,述民律精髓,鹤翁立杏林
原作者: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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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已至,家家都在扫墓祭祖。春天又到了,我们尊敬的谢老师业已逝世整整一年了!一想到谢老师已经离我们远去,心里总是无限惆怅。抬头仰望着漫漫的杨花柳絮,我在心中总愿意相信,谢老师并没有死,他已化做了浩淼苍穹中一颗小小蒲公英,随着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漂浮着,依然在用他那高洁的形象预示着一种新的生命的延续!望着望着,眼前不禁浮现出了谢老师对自己长期的教诲!
在我跟随谢老学习和工作的这些年中,谢老师崇高的精神,睿智的教诲,每次都像那清晨鲜花上的露珠,是那样晶莹剔透,宛如一颗颗的珍珠而珍贵无比,但当我用笨拙的双手想将他们摘取下来的时候,往往留在手掌上的仅仅是几点水渍而已。
与谢老师的最后一面!
在SARS考验国人的那个特殊的时期,我终日除了锻炼身体、读书和撰写自己的博士论文,就只有通过浏览网页来获取外界的信息了。一天深夜,无意之间在社科院法学所的网页上,看到了谢老不幸故去的消息,百感交集,夜不能寐,便想写点什么,以资纪念,最后偷来半联,凑成一幅挽联,反复咏诵,以寄托哀思:“一生坎坷,求法学真谛,终生不悔;五车学富,讲民律精髓,一代宗师。”
此时,我想的最多的就是,2002年中秋前后,一天我正在忙着写点什么,电话铃突然响起,电话的那头是我尊敬的谢老师。他像平常每次有事找我时那样,对我说:“显冬,你能来我家一下吗?我想见见你。”
不容分说,不论多忙,谢老师叫我,我总是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专门抽出时间如约前往。
记得那天我赶到西直门谢老家中的时候,一进门就看到谢老师一如既往,穿着一套非常干净又整洁的灰布中山装,正平静地坐在圈椅上等着我。我坐下寒暄几句,就急切地开门见山地问:“谢老师,您找我有什么事要办吗?”“没有。”谢老师继续用一种非常平静的语调回答。我不由有点诧异,因为每次他叫我,总是有许许多多的具体事情要一件件嘱托,这次他只低声地对我说:“显冬,我病了。”“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帮您做吗?”我连忙说。“谢英就在医院工作,一切能办的她都办了。”
此时,我立即产生某种不安的预感,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了。我小心翼翼地询问了谢老的病情。谢老用很平静的话语告诉我,他已经病了很久了,而且业已比较严重。最后,谢老师指着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他的论文集,上面早已写好了题字:“显冬同志惠存,谢怀栻敬赠,2002年9月”,对我说:“这是送给你的。”
再往后我就记得自己只能是言不由衷地谈了些学术或教学上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当时我满脑子都在想着谢老的病,我总是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发生在眼前的事情,整个脑子业已由于极其痛楚而近乎空白,以至于后来每次想到我与谢老的此次诀别,连当时究竟还谈过些什么,都回想不起来了。
事后我一直追悔不已,弟子愚钝,居然不知这是谢老在托付百年后事,当时匆匆而去,记得只随手带了一盒茶叶,未能在老师弥留之际,多做一些自己作为晚生所能作的事情。从谢老家一出来,我才意识到了这一点,回家后我立即给江平老师打电话,告诉江老师,谢老病了。江老师说他已经知晓。其后我一直在盘算什么时候再能有机会去探望一下谢老,不料很快SARS即袭来,人们都深居简出,避免串门,更避免去医院,突然之中,就听到了谢老仙逝的噩耗!
作为谢老的学生,和他老人家相处过程中的一幕幕情景,顿时都涌进了我的脑海。

我就是因为这被打成右派的!
我最早见到谢怀栻老师是刚考上民法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当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师资力量有限,佟柔老师即兼任着我们的研究生导师组的组长,谢怀栻老师给我们代了一个学期的《外国民商法》课程。我当时由于年龄比较大,既是民法和经济法班的班长,又兼任着研究生的学生辅导员,所以,凡有外请教师,我都事必躬亲,亲自迎送,渐渐与谢老师熟悉起来。
虽然谢老师当时年事已高,但每次讲课,必衣衫整洁,精神矍铄。从未见他拿什么讲稿,顶多拿几页纸的一份提纲,然后讲起课来,凡民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理论无不信手拈来,如数家珍。其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法学造诣,都给我们每一个学生留下了永生难已磨灭的印象。特别是谢老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更给我们留下了值得一生学习的精神财富。
不过有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他是那么激动!
一天上午,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有几个同学在教室里争论一个今天早已经不成为问题的问题,即党的政策是不是法律。正在争得面红耳赤之际,我当时居然那么蠢,冲着那几个同学说,别争了,咱们还是问问谢老师吧!
当教室里所有的同学都将期待的目光投向了谢老师那个方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作了多么愚蠢的一件事情。平时温文尔雅的谢老师此时突然激动起来。他对我们说:“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被打成右派吗?就是因为说,党的政策不是法律,我就被打成了右派,到新疆整整劳动改造了二十年!”
虽然我当时已过而立之年,而我的父亲也是一生坎坷,但我至今都在懊悔,我怎么能如此不小心而去触动他老人家的伤疤呢!后来我在和他老人家的接触中,知道他早年就读于解放前的中央政治大学,解放前就从台湾回到大陆,在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培训机构工作,正值风华正茂之际,却受到了错误对待,几十年不能从事自己心爱的法学研究和教学,如今一切痛苦都已成往事,只要有搞法律的机会,他那渊博的知识,精辟的见解,立即征服了所有的人,闪烁出使人永远难以忘怀的光芒。
该不该提“我们要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
1987年江平老师正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政法大学与最高法院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民法通则’理论讨论会”。当时,正是小平同志提出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候,出于习惯,与会的很多同志,包括我自己,都在自己的学术论文末尾,写上了“我们要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的套语。
记得在那次理论讨论会最后,谢老师作了一个重要的发言。谢老在谈到要不要使《民法通则》具有中国特色时说:很多的同志都在自己的文章中说,一定要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这个提法对不对?好不好呢?
他举了一个例子说:“譬如有一位外商来中国投资,人家问你,你们中国的民法典是法国三分法的民法典呢?还是德国五分法的民法典呢?你回答人家说,我们既不是法国式的民法典,也不是德国式的民法典,而是社会主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那人家一定说,我们先不投资了,还是去先研究研究你们的民法典到底有什么特色吧!当人家花了一大笔钱,研究了好久,肯定最后人家会说,你们不就是个德国式的民法典吗,为什么不早说呢!”
以后他在很多场合都多次谈到了这样的特色究竟是一个好的特色,还是一个不好的特色的问题。他说:“当然是不好的特色喽!我国的法律刚刚起步就制定出一些别人都无法看懂的、不知所云的东西,对经济建设有用吗?还是以没有特色为好!谢老又举出了德国和法国民法典可取之处,说好的东西我们为什么不接受,而非要搞出一个所谓的特色的东西呢?”
谢老师如此一席话,不但诙谐有趣,切中时弊,揭示了真理,更使我等在场听课的学生印象深刻,终生难忘。谢老这一类的言传身教,每次都使我受益匪浅,甚至可以说是终身都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影响。
记得后来我成为教授以后,有一次,我在学校与瑞典司法代表团学者研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外宾非常认真地问到了当时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状况问题,在那么有限的一点时间之内,怎么才能用几句话讲清楚这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呢?
情急之中,我想起谢老的这段教诲,顿时茅塞顿开。我就讲,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无非是在借鉴了世界知识产权公约,吸收了世界各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才制定出的最新的知识产权法法规体系。既然你们对世界通行已久的公约和已有的法律规定均比较熟悉,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就和你们大同小异。这几句话使得大家有了交流的基础,谈得非常投机。现在想来,谢老对许多法律精神,对许多立法的看法真的是太独到,太新颖了!他就像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又像是一座知识宝库,从他那里永远有取之不尽的宝藏。在我看来,不论遇有什么民法上的理论难题,只要一到了谢老面前,均可迎刃而解!
把一生献给了祖国
1999年3月21—29日,应台湾政治大学邀请,谢老、江平教授与我等一行应邀赴台湾进行法学交流。我一直都特别尊敬谢老,尊敬他的为人和学术成就,这次访问使我有了更多地了解谢老的机会!这一次访问,由于有机会在谢老师左右与他相处了令人永志不忘的一周,让我记忆尤深。
这是谢老自1945年任台湾首任大法官后的 40余年来首次返回台湾访问。谢老当时已经是80高龄,但年迈和旅途的疲劳丝毫不影响他的兴奋和激动!我的年龄比他小,但他无论走到那里,都比我们年轻人还有精神!在台湾和谢老相处的一段时间,无时无处不让我们感觉到他无比深厚的爱国热情,其中有一次他谈到自己第一次到达基隆时的情景,我到现在依然记得特别清楚。
在台湾的七天之中,谢老多次谈到了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去台湾接收法院的事情。日本投降以后,当时要从重庆地方法院抽一些年轻人接收台湾,他就主动报了名,参加了培训,于是就被派到了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审判庭。
我们那次到他的母校政治大学给年轻的台湾学生作讲座时,他谈到了这一段历史时,言词之间,他都是那样激动。特别是每每谈到 1945年台湾光复后他在台湾任法官,在台湾被日本人占领半个世纪后,由台湾高等法院、由中国人发布的第一份民事审判书就是他,谢怀栻,签署的,他更是无比自豪!
我理解,这是因为他代表了他深爱的、伟大的祖国行使中国独立的司法权!他以自己的法学知识和认真的工作代表中国恢复了在台湾的民事司法权,这该具有多么重大的历史意义啊!以后谢老每每谈到这件事,都是那么认真,每一个在场的人无不为他所表现出的爱国之心所感动。
有一日我们与台湾学者共进午餐之际,谢老还与台湾学者谈到了他第一次来台湾的情景,绘声绘色,使人倾耳难忘。我记得他当时讲,他是乘轮船到台湾基隆的,当时船还没进港口就远远听到喊声震天,谢老师那时不太懂闽南话,急于想知道拥挤在港内的欢迎群众在喊什么。最后他终于明白了!是台湾的老百姓在高呼“祖国万岁”!
谢老当时说到这些是那样兴奋,我们这些在他身边听他讲述这些故事的旁听者无不为他所表现出来的民族感情所感动!我从谢老的讲述中,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当时台湾人民对祖国何等之爱戴!那些天,每每看到谢老那瘦小的身躯,我都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着的无尽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
学富五车述民法精髓
1979年,谢老师平反之后,终于回到自己所热爱的民法教学和研究岗位上来了,被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虽然法律让老师获罪,失去了宝贵的二十年青春,但他对法律、对真理的渴求依然是痴心不改。他一生对民法科学孜孜追求,写作不辍,其著述可谓洋洋大观、泽被学林。他的《合同法》(1983)、《票据法》(198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1990)等著作均是当时我国民商法研究的奠基之作。对于谢老的敬业精神,作为受到他言传身教的学生,我是深有体会的。
90年代初,江平老师组织搞了一套大型的翻译丛书《外国法律文库》,其中多数为美国法律专著,但也选了几本德国和日本的法学专著。有些书具有很强的法理学性质,翻译难度很大,而校对者要把关,要校正译者的错误,这是一项需要细致认真且具有高难度的工作。由于谢老懂德语、日语和英语、俄语等几国语言,江老师特地让我找谢老担任编委,并具体负责众多译作的审校工作。谢老在几年之中花了极大的心血,担任起一字一句的德文、日文的校阅工作。
在法律文库的编写过程中,我主要作些服务工作,自1991年6月起,一直在《外国法律文库》编译委员会担任秘书兼司库六七年之久。我最知道谢老师他不但一直担任了这套学术巨著的顾问和校对,参与翻译出版全部近30种外国法律图书的组织工作,而且,谢老他还亲自校对和编阅了这套书中的大半部分。尽管他年事已高,却一直坚持着,几乎参与了整个编写工作。谢老的敬业精神,不能不令人折服。我只能用坚强毅力和严肃认真来解释他对工作的一丝不苟的态度。
最最令我感动的是,2001年,老师身患癌症,还一直坚持工作,并亲笔校对多本德国民商法的译作。其中《德国民法总则导论》(德国拉伦茨著)一书,由于多个译者文风以及用语不一致,谢老师的校对工作十分困难,有许多部分,实际上是谢老师重新翻译的,而且主要是在病榻旁完成的。我亲眼看到了他亲自改过的满篇开花的译稿,不但始终为他的忘我精神所感动,更对他严谨负责的治学态度有了他人所难以感受到的身临其境的了解。
为了使这部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早日面世,谢老师抓紧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有时一天只能工作一个小时,甚至不到一小时,他也用在了校译上。 每每看到谢老,他总是一套整洁的中山装,虽然身体状况不好,行动迟缓,但始终那么精神那么挂念图书的编写。今天,当《外国法律文库》业已成为法学硕士和博士的必读书目时,我们不能不永远怀念作为铺路石的像谢老这样的老一代法学工作者们!
谢老的一生真的是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出去了!先生风骨,高山仰止!我实在想不出用什么更为贴切的词来形容谢老,也只有用“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来诠释谢老一生的奉献!劳累了一生,奋斗了一生,奉献了一生!现在,谢老终于可以歇歇了!
杏林贞祥桃李遍天下
被誉为民法“三杰”的谢老师,公认是民法学界的泰斗,但谢老却从来都是温文而雅、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使我们和他在一起相处时感到特别随便。我从未见他穿西服、打领带,终年就是一身中山装,让人觉得非常和蔼可亲。他对我这样一个平庸之辈总是鼓励学术创新,经常说,他非常高兴看到我们年青学者“站在他们这老一辈人的肩膀上前进”。他这种提拔青年学者、关爱青年学者、甘为青年学者作阶梯的精神是老一辈学者的最典型的代表。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在以后从事研究工作的时候,每有心得,也都愿意和谢老师谈谈,听取他的教诲,每每遇到难题也都愿向他请教。而每一次和谢老师谈话,都能够得到他的启发和勉励。
老师一生所带的学生不多,最近我才知道,我的博士导师张晋藩老师的女儿,张亦红女士,就是他最早的研究生之一。大家谈到谢老都是那么尊敬他,而且法学界很多人都受到了谢老师的教诲。从这一点来说,他可谓是桃李满天下!
先生热爱祖国,为祖国的法治事业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他性格耿直,出于对国家法制事业的热爱,早年提出了很多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而且字字句句,都是真知灼言。但是,就是由于这些言论,谢老师被打成“右派”,被流放、劳教等,使他的精神和身体遭受了极大的摧残,但这些都没有打消谢老为祖国奉献的热情。1979年被平反后,先生积极参与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他以毕生的精力和辛勤的耕耘,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不但著书立说,而且积极地参加到祖国法制建设的实践中来。
谢老走了!谢老师的仙逝与其说是中国民法学术的巨大损失,毋宁说是中国民法精神的巨大损失。他带走的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常人无法企及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不是简单的诚信善良,或仙风道骨,或学富五车,而是一种为人为师为学为业的撼人心灵的信念!谢老走一年了!但没有走远!他留给后人的法律精神永远伴随着我们,引导着我们学术和实践的发展方向。
(2004年4月)
                                                                                                                                 出处:《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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