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离婚给付之研究(论文摘要)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24 21:10
标题: 离婚给付之研究(论文摘要)
原作者:戴元卿

出版年: “民90”
     研究生: 戴元卿
(以研究生姓名查询“国家图书馆”索书号 ,未查获者表“国图”尚未典藏)
(以研究生姓名查询“国科会科资中心”微片数据库)
(连结至“全国”图书联合目录)  (连结至政大图书馆馆藏目录)
    电子全文: 电子全文下载
    论文名称: 离婚给付之研究
    指导教授: 邓学仁
    学位类别: 硕士
    校院名称: 中央警察大学
    系所名称: 法律学研究所
      学号: 883080
     学年度: 89
     语文别: 中文
    论文页数: 二百页
    关键词: 离婚给付、联合财产、剩余财产、损害赔偿、破绽主义、有责主义、赡养费、年金权
[摘要]
论文摘要
离婚乃是婚姻安定性之目的无法达成时,对于永久共同生活之婚姻关系,与个人利益之调
整,随着离婚原因立法主义之变迁,离婚法之基本理念,已由婚姻制裁,走向婚姻救济之
思想,为避免因离婚致产生新的社会问题,离婚事件之重心,亦有移置于离婚效果领域之
趋势。
离婚给付,性质上即属离婚财产上效果之问题,其内容涵盖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扶养及夫
妻财产清算三者,现行“民法”分别规定于第一~五六条至一~五八条及一~三~条之一,构 成我国离婚给付制度之基本架构。然而,离婚给付之本质,往往因婚姻观或离婚观、夫妻婚姻上之地位及夫妻财产制而有所不同,而现行之离婚损害赔偿及离婚扶养规定,皆系六
十余年前“民法”制定之初所设,面临现今男女平等意识显著提升,家庭、婚姻关系及社会经济结构皆有具大变化,且离婚原因立法主义兼采概括破绽主义之情况下,该等基于有责主
义原则所设之规定,已无法符合妥当性之要求,有重新检讨定位之必要。
破绽主义离婚法之采行,使离婚之取得趋于容易,为避免产生逐出式离婚,并平等确保夫
妻双方之离婚自由,各国莫不致力于离婚给付之充实,以保障社会、经济上弱势之一方,
而此亦为本文研究之目的所在,然而,离婚给付之内容各具不同之请求原理及规范功能,
在破绽主义下,各该请求权之构造及要件,应有如何之调整,乃至于彼此角色功能之消长
问题,皆是在架构一合理离婚给付制度时所必须究明者。基于上述之说明,本文之研究架
构计分为四章:
第一章    绪论
说明研究动机与目的、研究范围与限制、研究方法与架构等。
第二章    “我国”离婚给付制度相关理论之探讨
按离婚后之财产上之效果,有夫妻财产之分割、离婚之扶养与离婚之损害赔偿等三种,夫
妻财产之分割部分,因我国夫妻财产制以联合财产制为主,故此部分以分析联合财产之分
割为主(且剩余财产分配中有考量到妻子从事家事劳动之评价)。而离婚扶养部分则从赡
养费之法律性质谈起,兼论各种学说之依据,并介绍如何以客观之标准来决定赡养费之多
寡,以确实保障离婚后弱势之一方。而离婚后之损害赔偿,包括财产上之损害赔偿与非财
产上之损害赔偿(即所谓之慰抚金)。从本章中可看出“我国”现行制度与实务上运作之情形。
第三章    日本离婚给付制度之发展
日本邻近“我国”,其近年来离婚给付制度,发展至相当程度,其间亦引进欧美之新制度,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尤其日本各方面之发展均走在时代尖端,文中介绍日本近年来之婚
姻观与离婚观,及其对于离婚给付制度之修法方向,尤其年金亦成为日本离婚给付制度重
要之一环,及对于婚姻住所设定租赁权与使用借贷权等,均可供作“我国”参考。
第四章    离婚给付制度之发展方向-代结论
本章讨论离婚给付制度之新兴课题,诸如是否引进年金制度,与离婚后生活保障等相关课
题,另外也讨论到亲属法上亲子关系中之最重要概念「子女最佳利益」,其与离婚给付制
度之关系亦值得重视。
本章另针对离婚后所产生之夫妻财产分割、离婚之扶养、离婚之损害赔偿等三种财产上之
效果,分别提出修正之方向,如对于赡养费请求之从新修订,改变现行制度中须裁判离婚
始得请求之规定,包括两愿离婚亦得请求,此外连同赡养费与慰抚金之请求,拟修正为不
以本身无过失为要件等修正方向,作为本章之结论。
[论文目次]
离婚给付之研究
-以日本之离婚给付制度为例-
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    1
第二节 研究范围及限制    3
第一项 研究范围   3
第二项 研究限制   4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研究架构  5
第一项 研究方法   5
第二项 研究架构   5
第二章 我国离婚给付制度相关理论之探讨    7
第一节 离婚给付与法定夫妻财产制之关系    7
第一项 问题之所在  7
第二项 联合财产制  9
第一款 联合财产之意义及范围 9
第二款 所有权之归属 9
第三款 联合财产之管理与处分 12
第四款 债务之清偿责任与补偿请求权  14
第三项 联合财产关系之消灭与剩余财产之分配  16
第一款 联合财产关系之消灭  16
第二款 剩余财产之分配    17
第二节 离婚给付与离婚后之扶养    22
第一项 离婚后扶养之理论基础 22
第一款 损害赔偿说  22
第二款 婚姻事后效力说    23
第三款 政策义务说  24
第四款 补偿说    25
第五款 分工说    26
第六款 各说之检讨  28
第二项 离婚扶养之成立    31
第一款 离婚责任之归属    31
第二款 扶养权利人之需要   37
第三款 扶养义务人之能力   47
第四款 扶养请求之排除    49
第三项 离婚扶养之内容    52
第一款 扶养之程度及范围   52
第二款 扶养费之给付方式   58
第三款 扶养费履行之确保   61
第四项 离婚扶养之变更与消灭 65
第一款 扶养费之变更 65
第二款 扶养请求权之消灭   72
第三节 离婚给付与损害赔偿  75
第一项 离因损害与离婚损害  75
第二项 损害赔偿之成立    79
第一款 责任原因事实 81
第二款 损害之发生  83
第三款 责任原因与损害间应有因果关系 83
第三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之内容 84
第一款 财产上之损害赔偿   84
第二款 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  89
第三章 日本离婚给付制度之发展    92
第一节 破绽主义离婚法与离婚给付之关系    92
第一项 离婚之现况与离婚给付 92
第一款 离婚之现况  92
第二款 离婚增加之背景与今后之对策  94
第三款 离婚给付之现状    95
第二项 离婚与离婚给付--离婚慰抚金是否必要之问题  97
第一款 离婚事件中可归责对象之确定  97
第二款 离婚慰抚金之弊害   98
第三款 离婚慰抚金其法律上之问题点  100
第四款 「离婚慰抚金」与「扶养的财产分与」之关系   101
第三项 采积极破绽主义下离婚慰抚金之问题   103
第一款 大法廷判决与破绽主义离婚法  103
第二款 大法廷判决与离婚给付 104
第三款 大法廷判决与离婚慰抚金    106
第二节 夫妻财产清算之相关问题    108
第一项 夫妻家庭分工与夫妻财产之归属 108
第二项 离婚时夫妻财产之清算 110
第一款 法定财产制与财产之分与    110
第二款 离婚时财产清算之法律根据   112
第三款 清算之对象  115
第四款 清算的方法  119
第三项 婚姻住所的处理    121
第一款 夫妻财产清算时的处理 121
第二款 离婚后之住所保护   123
第三节 离婚后之生活保障及相关问题  127
第一项 夫妻家庭分工与离婚后之生活  127
第一款 女性就业与夫妻家庭分工之现况 127
第二款 离婚后母子单亲家庭之生活现况 128
第二项 婚姻关系存续中的夫妻扶养义务 130
第一款 夫妻的扶助义务与婚姻费用分担义务   130
第二款 夫妻分居与婚姻费用的分担   131
第三项 离婚后的扶养与「补偿」    133
第一款 以往对离婚后扶养之立场    133
第二款 从离婚后的扶养到「补偿」之过程    135
第三款 新法律概念的「补偿」 137
第四项 「补偿」之内容与限制 139
第一款 「补偿」的定义    139
第二款 「补偿」之内容    142
第三款 「补偿」之限制    144
第四节 离婚时之年金权决定及相关问题 146
第一项 婚姻中之生活费用分担与女性之年金请求权    146
第一款 女性之年金与年金改革 146
第二款 婚姻中之家庭分工型态与新年金制度   147
第二项 财产分与和年金权的原有立场之关系   149
第一款 立法理由   149
第二款 法院之判决  150
第三款 学说上之见解 151
第三项 年金权可否作为财产分与对象之探讨   152
第一款 年金权与财产权    152
第二款 基础年金与财产分与  153
第三款 受雇人年金与财产分与 156
第四款 企业年金、个人年金和「财产分与」之关系    160
第四项 年金权的清算方法及相关问题  161
第一款 公有年金之特殊目的性 161
第二款 老人年金之价值评估与遗族年金 163
第三款 公有年金的物价指数及利息等相关问题  164
第四款 「年金预先支付」之经济负担  165
第五款 年金权之清算分配与年金行政  166
第四章 离婚给付制度之发展方向-代结论    169
第一节 离婚给付制度之课题  169
第一项 破绽主义离婚法与离婚给付   169
第二项 离婚给付与慰抚金   171
第三项 夫妻财产与离婚给付  172
第一款 清算之根据与分配之比例    172
第二款 清算之范围--是否包括期待权之探讨  174
第四项 离婚后之生活保障   175
第五项 年金与离婚给付    177
第二节 子女之最佳利益与离婚给付   179
第一项 破绽主义离婚法与子女之最佳利益    179
第二项 离婚给付制度中对于子女最佳利益之重视 180
第三节 我国未来修法方向   182
第一项 夫妻法定财产制之修正 182
第二项 赡养费之修正 184
第三项 离婚损害赔偿之适用问题    187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壹、中文部分
一、书籍
1、邓学仁,亲属法之变革与展望,月旦出版社,1997年6月
2、林秀雄,家族法论集(一)(二)(三),汉兴书局,1995年10月
3、戴炎辉、戴东雄合着,中国亲属法,三民书局,2000年5月(修订版)
4、陈棋炎、黄宗乐、郭振恭合着,民法亲属新论,1999年8月(修订版)
5、胡长清,中国民法亲属论,商务印书馆,1946年
6、曹杰,中国民法亲属论,会文堂新记书局,1946年
7、罗鼎,亲属法纲要,大东书局,1946年
8、吴歧,中国亲属法原理,中国文化服务社,1947年
9、赵凤喈,民法亲属论,正中书局,1945年
10、陶汇曾,民法亲属论,会文堂新记书局,1933年
11、李宜琛,现代亲属法论,商务印书馆,1944年
12、黄右昌,民法亲属释义,会文堂新记书,1946年
13、陈宗蕃,亲属法通论,世界书局,1947年
14、陈显远,民法亲属实用,大东书局,1947年
15、史尚宽,亲属法论,1964年
16、林菊枝,亲属法专题研究,政大法律系法学丛书,1982年
17、林菊枝,我国民法亲属编修正法评论,五南出版社,1986年
18、戴东雄,亲属法论文集,三民书局,1993年
19、戴东雄,亲属法实例解说,台大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2000年
20、戴东雄,继承法实例解说,台大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9年
21、陈惠馨,亲属法诸问题研究,月旦出版社,1993年
22、林秀雄,民法亲属继承争议问题研究,五南出版社,2000年
23、邓学仁、严祖照、高一书等三人合着,DNA鉴定--亲子关系争端之解决,元照出版社,2001年。
二、期刊论文
1、邓学仁,迈入新世纪之亲属法,月旦法学杂志62期,2000年7月
2、林秀雄,「婚姻生活费用负担义务与夫妻扶养义务」,收录于氏着『家族法论集(一)
』,1995年10月
3、林秀雄,「家事劳动之评价与夫妻财产制之关系」,收录于氏着『家族法论集(一)』
,1995年10月
4、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多样性及共通性」,收录于氏着『家族法论集(一)』,1995
年10月
5、林秀雄,「中日离婚法上关于离婚当事人财产关系之比较研究」,收录于氏着『家族法
论集(二)』,1995年10月
6、林秀雄,「家庭内生产劳动之评价与离婚之损害赔偿」,收录于氏着『家族法论集(二
)』,1995年10月
7、林秀雄,「有责主义、破绽主义与有责配偶之离婚请求」,收录于氏着『家族法论集(
二)』,1995年10月
8、尤美女,我国离婚法制之研究与改革刍议,台湾法学会学报17辑,1996年9月
9、 戴东雄,西德新离婚法的立法趋势与立法精神,台大法学论丛7卷2期,1982年
10、曹习贤,日本民法部分修正纲要之研究,华冈法粹24期,1996年10月
11、萧丽俐,离婚效果中财产给付制度之研究,政大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1983年
12、陈美伶,离婚效果中赡养费给付制度之研究,台大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1984年
13、陈美伶,离婚给付制度之研究,辅大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1995年
14、陈威龙,有责配偶离婚请求之研究--兼论现代离婚法之变迁,私立辅仁大学法律研
究所硕士论文,1995年
15、林秀雄,“民国“七十四年”民法“修正前夫妻劳力所得之报酬与剩余财产分配,台湾本土法学杂志第十六期,2000年。
16、戴东雄,“民法亲属编”修正后法律解释之基本问题--“民法”一千零三十条之一剩余财产之分配,法学丛刊第一百三十七期,1990年
17、许澍林,「有关裁判离婚原因争议问题之研究」收录于「“民法”亲属继承争议问题研究
」,五南出版社,2001年
贰、外文部分
一、书籍
1、林日东,“中华民国”における离婚给付制度の研
究-日本法との比较において,晃洋书房,1998
年8月
2、太谷武男,现代の离婚问题,有斐阁,1970年8月
3、星野英一,民法讲座7亲族、相续,有斐阁,1984年12月
4、佐藤隆夫,现代家族法(一),劲草书房,1992年4月
5、我妻荣,亲族法,有斐阁,1990年9月
6、黑目三郎监修,世界の家族法,敬文堂,1991年7月
7、野田爱子,家族法实务研究,判例タイムズ社刊
8、铃木禄弥,亲族法讲义,创文社,1992年3月
9、岛津一郎,判例ハンドブツク「继承、相续」
,日本评论社第2版,1991年4月
10、浦本宽雄,破绽主义离婚法の研究,有斐阁,1993年3月
11、有地亨,新家族法の判决、审判案内,弘文堂,1995年10月
12、大津千明,离婚给付に关する实证研究,日本评论社
,1992年1月
13、中川淳,家族法の现代课题,世界思想社,1992年1月
14、久贵忠彦,现代家族法の展开,一粒社,1990年1月
15、深谷松男,现代家族法,青林书院,1992年2月
16、木沢已代子,离婚给付の研究,一粒社,1998年2月
17、利谷信义,家族の法,有斐阁,1996年12月
18、铃木真次,离婚给付の决定基准,弘文堂,1992年
19、岛津一郎,『妻の地位と离婚法--妻の权利の实质的检
讨』,有斐阁,1974年
20、石井良助,日本法制史概要,创文社,1952年
21、大竹秀男,日本法制史,青林双书,1957年
22、日野昌原,相续の法律相谈,有斐阁,1981年
23、市川四郎,财产分与请求,有斐阁,1957年
24、久贵忠彦,亲族法,日本评论社,1984年
25、岩志和一郎,ドィヅの家族法,敬文堂,1991年
26、木沢已代子,破绽主义の采用と离婚给付,大阪府立大学,1990

27、石原幸善,离婚における婚姻财产の分配,日本经
济评论社,1984年
28、松仓耕作,スイスの夫妇财产法,千仓书房,1977年
29、浦本宽雄,离婚法の变动と思想,法律文化社,1999年
二、期刊论文
1、吉冈睦子,离婚法改正の课题,自由与正义,第四十五卷,1994年
2、中川淳,客观の破绽主义,收录于家族法之现代课题,世界思想社,1992年
3、铃木真次,离婚给付制度之改革にむけて,ジ&#
12518;リスト第一~五九号,1995年
4、水野纪子,离婚给付の系谱的考察,法学会杂志第一~~卷12号,1983年
5、丸山辉久,离婚慰谢料の现状と基准化の试み,自由&#
12392;正义第三十八卷9号1987年
6、铃木真次,财产分与制度の改正について,判例&#
12479;イムズ第八一三号,1993年
7、小山升,离婚慰谢料と财产分与の问题,判例タイ&#
12512;ズ第二九四号,1973年
8、铃木经夫,离婚に伴う慰谢料について,法律
时报第四十三卷第十四号,1971年
9、佐藤义彦,离婚による慰谢料と财产分与との
关系,民商法杂志,六十六卷五号,1972年
10、谷口知平,财产分与と慰谢料请求权との关系,判例评论第五号
,1956年
11、衫本孝子,判例财产分与法(二),民商法杂志第三十五卷第四号,1957年
12、人见康子,现代夫妇财产法の展开,凤社,1970年
13、佐佐木宏,财产分与制度の性格,家裁月报第八卷一号,1956年
14、深谷松男,夫妇の协力と夫妇财产关系,金沢法学一二一卷
,1966年
15、板木郁郎,离婚の财产分与の性质について
,立命馆法学四号,1953年
17、田中实,旧民法成立过程における离婚后の养料给
付之规定,法学研究二八卷七号,1955年
18、青山道夫,财产分与请求权の相续,民商法杂志第三九卷,1959年
19、浅见公子,财产分与请求权,判例タイムズ十二号,1961

20、加藤永一,スイス离婚法における若
干の问题,东北法学会杂志十号,1960年
21、绪方直人,财产分与における清算と夫妇の
财产关系,家族<社会と法>第九号,1993年
22、杉本孝子,破绽主义离婚法と离婚慰谢料,家族<社会と法>第九号
,1993年
23、二宫孝富,离婚后の扶养--年金に対する权利&#
12398;清算,家族<社会と法>第九号,1993年
24、深谷松男,离婚法の现代课题,现代家族法,1992年
25、高桥忠次郎,有责配偶からの离婚请求,现代家族法大系2,1980

26、野村丰弘,欧米诸国における破绽主义立法&#
12398;新展开について,现代家族法大系2,1980年
27、吉田欣子,婚姻破绽の原因の认定について
,现代家族法大系2,1980年
28、犬伏由子,夫妇财产制,民法讲座,1984年
29、衫井静子,离婚と子どもの权利,自由と正义第四
十二卷二号,1991年
30、三宅笃子,离婚财产分与と诈害行为取消权,九大法学第六十四号,1992 年
31、久贵忠彦,财产分与请求权と慰藉料との关系,ジ&#
12518;リスト民法の争点,1986年
32、松尾道子,离婚と子どもの权利,「变貌す&#
12427;家族5 家族の解体と再生,1991年
[机读格式] 输出 ISO2709 机读编目格式
                                                                                                                                 出处:无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