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年: 2001/06/30
研究生: 郑秋洪 Chiu-Hung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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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名称: 国家赔偿责任之实证研究-以“高雄市”政府国家赔偿案件为例
论文名称: Study on Empirical Verifica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 Compensation -Using the Issues of National
Compensation of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as Examples
指导教授: 顾长永 Charng-Yeong Ku
学位类别: 硕士
校院名称: 国立中山大学
系所名称: 中山学术研究所
学年度: 89
语文别: 中文
论文页数: 147
关键词: 实证 Empirical Verification、国家赔偿责任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Compensation
[摘要]
论文提要
国家赔偿责任之探讨为整个国家赔偿制度之重心所在,而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致生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即人的责任)与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欠缺致生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即物的责任)即构成国家赔偿法上有关赔偿责任的两大主轴。“高雄市”政府自“国家赔偿法”“民国”七十年七月一日施行以来,对基本人权之保障及施政品质的提升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既要保障人权,又要兼顾政府财政负担,对其制度功能之发挥及组织设置目标之达成,则仍有待检讨与改进之空间。
本论文系从国家赔偿责任之法理基础去探究高雄市政府国家赔偿业务之运作情形,由法制与实务两个面向,从事经验性之实证研究,印证理论与实务之相契合。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说明本研究之动机与目的、研究范围与限制、研究架构与方法及国内相关研究之回顾。第二章为就国家赔偿责任之法理基础做文献探讨,文中就国家赔偿责任之定义及类型、适用之限制、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之发展过程、国家赔偿责任之理论、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责任概念之区别及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责任之关系,均有详细之阐述,藉以确立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有关责任认定之法理基础。第三章为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之研析,文中就相关文献:如各国立法体例、法令解释、专家学者论着及大法官释宪等资料均有所着墨。另就“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四六九号对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之国家赔偿责任之解释则有较详细之论述,藉以加深并充实公务员对整个国家赔偿责任观念之体认。第四章为实务面之探究,系针对“高雄市”政府八十五年至八十九年之国家赔偿案件做分析与探讨,文中依据上述国家赔偿责任之法理,详予制作图表,分别就国家赔偿责任之类型、拒绝赔偿与协议赔偿之案件、对公务员求偿之情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及协议赔偿之金额等做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细分综合探讨及特殊案例探讨两部分,期能由点及面,做客观性之探讨。第五章为结论与建议部分,系就各章之内容从法制与实务两个面向加以总结,以建立一完整体系,俾每章均有其中心思想,期能环环相扣,达全文之一贯性及整体性。另就研究发现予以归纳总评,提出建设性之意见,供政府及公务员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时之参考,并期盼今后公务员于执行职务时有正确之责任观念。